领大陆居住证限制参政权? 内政部:参加选举任首长涉机敏国安
▲内政部长徐国勇、行政院长赖清德、陆委会主委陈明通赴立院备询。(图/记者林敬旻摄)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将于8日邀请陆委会、内政部、法务部等部会,针对大陆推行居住证等相关议题进行专案报告。根据内政部的报告内容,国人领用大陆居住证,但未在大陆设籍者,并不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不涉及废止户籍登记;不过,若领有居住证者是否修法限制参政权,则需符合合理的区别对待与宪法比例原则。
陆委会、内政部与法务部8日将进行「大陆推行居住证,对我国的影响评估与因应作为:并就限制国民宪法权利之合宪性,以及我国与各国对申领、核发他国类似居住证之制度(限制)比较说明」专案报告。
根据内政部已经提出的报告内容,依照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之1规定,台湾地区人民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者,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份,并由户政机关废止在台户籍登记。
另外,在现行规定上,内政部也指出,户政机关是依据移民署通报,办理废止户籍登记。而陆委会指出,国人领用中国大陆居住证,并未在大陆设籍者,其实不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也不会涉及废止户籍登记。
不过,陆委会也指出,未来领用中国大陆会建立申报制度,只要涉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的部分,都在邀集相关机关进行研议当中。
至于在外界讨论甚多的限制参政权的方面,根据内政部的报告指出,国民领取中国大陆居住证,是以实际在大陆地区长期居住工作,若参加台湾的选举,并担任政府首长,就有不相容问题,且涉及机要、敏感等国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