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给付 综所税可申请分期缴税

(报税示意图。图/颜谦隆)

财政部赋税署5日指出,因应新版税捐稽征法上路,自2021年12月19日起,只要符合我国财务困难定义像是个人领取失业给付、急难救助金,其综所税的本税、滞纳金、利息、滞报金、怠报金及罚锾等皆可一并申请适用分期缴税。

依照新制规定,只要符合财政部的财务困难定义,即可申请适用分期缴税,最多可分36期(三年)缴税,不限天灾或疫情因素。

财政部5日正式公告税捐稽征法子法规「纳税义务人申请加计利息分期缴纳税捐办法」,订定财务困难定义,涵盖个人综所税、营利事业营所税,还有临时补税等三大类型。

以个人综所税来说,如果在缴税期间届满前一年内,个人有领取失业给付或职业训练生活津贴、领取急难救助金、连两个月减班休息期间占工作日半数以上,或其他因素导致财务困难等任一情况,皆可申请适用分期缴税。

而营利事业营所税则是在缴税期间届满前一年内,若营利事业连四个月营收净额(或机关团体连四个月总收入)合计较前一年同期减少三成以上、或其他因素等任一情况,亦可申请适用分期缴税。

此外,若国税局临时查获个人需补税100万元以上、营利事业(包括机关团体)要补税200万元以上,且不能于法定期间内缴清税捐者,同样符合分期缴税条件。

但李怡慧也提醒,分期缴税的本税税额、滞纳金,需依各年度1月1日邮政储金一年期定期储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计利息,而滞报金、怠报金及罚锾等免计。

另为避免企业或个人成为分期的欠税大户,若个人、营利事业分期缴税金额分别达100万元、200万元以上,国税局将要求提供担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