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不安的司法新闻
这几天有几则很令人不安的司法新闻,让人怀疑台湾的法治被绑架了,甚至可能被谋杀了,而且嫌犯可能就是号称最懂法律的法官、检察官们!
上周五,台北地检署针对蔡丁贵去年228在自由广场焚烧国旗、冲撞灭火员警,转移到228公园时,再攻击撞倒员警案,做出不起诉处分。在不起诉处分书中,检方认为蔡焚烧的国旗难以认定是法律规定的国旗,加上员警穿着便衣,蔡丁贵无法迅速辨认,所以统统无罪。
我如果是蔡丁贵,一定要告检察官妨害名誉,居然能够把蔡丁贵反抗威权的建国功绩如此一笔勾销;又把这位台湾大学的教授贬损成连国旗、执勤员警都无法辨认的失能老人!
其实这样的裁判书只能说连检方也都在为「务实的台独工作者」服务,对于法律条文重新量身打造成台独工作者的金钟罩铁布衫,所以即使警察去年以蔡丁贵涉嫌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务、污辱国旗、公共危险等罪移送法办,即便检方在侦查时,蔡丁贵行使缄默权,仅辩称他的公民教育运动就是政治理念的表达等语,台北地检署还是很识时务地写出这些「政治正确」的不起诉处分书。
但是,最近的司法新闻中,北检并不是唯一令人跌破眼镜的「务实政治工作者」。台南市前议员唐仪静因为开车撞死人,被判处4年缓刑保护管束的日期是2015年9月17日起至2019年9月16日止,因此虽然在初选过关,却未获民进党提名。没想到唐早在6月中就已经扬言「可以摆平法院」,在唐的奔走之下,检察官也充分配合,「认受处分人无继续执行保护管束之必要」而声请台南高分院裁定免除其执行,为唐女排除参选障碍,现在民进党果然又征召唐静仪参选了。
7月初,前云林县长张荣味拖了14年的官司却突然判刑定谳,最高法院在定谳后立即把「上诉驳回」判决主文送至最高检察署,启动防逃机制,而且立刻发监执行。当时,法界人士质疑在判决书尚未出炉,就以判决主文执行入监,检察官显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458条规定「指挥执行,应以指挥书附具裁判书或笔录之缮本或节本为之。」之虞。
当然,检察官的铁面无私上周又在云林斗六的市长参选人林圣爵身上上演,当时林圣爵正在为母亲治丧,检察官持法院核发的搜索票并动员20名干员,在灵堂旁搜索赌博罪证据,好笑的是这个赌博案据称是检方在5月间就已经接获情资侦办,为什么非现行犯却有必要急到甘冒民间习俗之大不讳,去妨碍人子治丧?不意外地,张荣味的妹妹张丽善是国民党提名的云林县长候选人,林圣爵也刚好是国民党籍。
日前花莲地检署检察官林俊佑率警到幼儿园办私案遭起诉案,引发全国民众愤慨,认为检察官的滥权令人无法忍受;但是除了滥权之外,司法人员不能谨守法治不是人治,法律岂可因为当事人的阶级、党派、财富、身分地位不同而做不同的解读与运用,不仅不能支持第一线员警的严格依法管治国家、维持社会秩序,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反倒一再自暴其仰人鼻息、为权力服务的犬马嘴脸,为当权者量身打造法律见解,也不难理解为何人民对于司法的信心会逐渐流失!
(作者为亚洲警察学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