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公費藥劑重啟擴大使用 10月新冠、流感疫苗雙開打
疾管署发言人曾淑慧指出,即日起至7月31日再次扩大公费流感抗病毒药剂用药措施。另外,10月1日起将开放11类公费对象接种流感、新冠疫苗施打等,预计再采购550万剂新型新冠疫苗。本报资料照片
4月底才结束的流感称公费药剂延长使用,因为流感进入流行期再次重启。疾管署发言人曾淑慧指出,即日起至7月31日再次扩大公费流感抗病毒药剂用药措施。另外,10月1日起将开放11类公费对象接种流感、新冠疫苗施打等,预计再采购550万剂新型新冠疫苗。
依疫情监测资料显示,近期类流感门急诊就诊人次呈上升趋势且处流行期,近4周社区合约实验室监测显示流感病毒以A型H1N1为多。2023至2024年流感季截至今年6月24日累计1144例重症病例,其中214例死亡。
曾淑慧表示,考量流感重症病例数及流感住院人次仍多,再次扩大公费药剂使用条件「有类流感症状,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学有类流感发病者」适用期限,自即日起至7月31日止。
前一波公费药剂扩大使用为自2022年12月开始,持续到今年4月底,长达17个月,追平先前2012年H7N9疫情公费用药措施17个月的纪录。曾淑慧说,先前因为疫情缓和有暂缓扩大使用,目前先扩大至7月底会再视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延长。
另外,曾淑慧表示,面对新型新冠病毒预计再采购550万剂疫苗,会针对JN.1、KP.2等变异株,将是厂商研发状况采购。10月1日起开放11类公费对象接种流感、新冠疫苗;11月1日再开放第二阶段50至64岁成人接种流感疫苗,并开放6个月以上全民接种新冠疫苗。
11类公费对象包含:医事及卫生防疫人员、65岁以上、55岁以上原住民、安养、长期照顾(服务)等机构之受照顾者及所属工作人员、满6个月以上至国小入学前幼儿、孕妇、具有潜在疾病之高风险慢性病人、BMI≧30者与罕见疾病及重大伤病患者、国小至高中(职)/五专一至三年级学生、6个月内婴儿之父母、幼儿园托育人员、托育机构专业人员及居家托育人员(保母)、禽畜业及动物防疫相关人员;第2阶段开打对象,为50至64岁无高风险慢性病成人。
我国公费药剂配置于各县市卫生局规画的全国约4千家合约医疗机构,详见疾管署全球资讯网( https://www.cdc.gov.tw )或透过疾管署「流感防治一网通」( https://antiflu.cdc.gov.tw/ )网页查询,配置药剂包括克流感、易克冒、速克流及瑞乐沙。
另外,目前新冠病毒也属于流行期。曾淑慧说,由于本年流感可能与新冠共同流行,若民众有类流感症状,除可用新冠家用快筛辅助检测外,若有危险征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发绀、血痰、胸痛、意识改变、低血压等,应尽速就医,并由医师依主诉与临床判断,评估是否符合公费药剂用药条件,倘经医师判断符合条件者,不需流感快筛,即可开立公费药剂,以把握用药时机。
疾管署再次提醒,民众勿轻忽流感严重性,应落实勤洗手及注意咳嗽礼节等个人卫生防护措施,有呼吸道症狀时应佩戴口罩;打喷嚏时应用面纸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与他人交谈时,尽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民众如有类流感症状,应就近就医并充分休息,待痊愈后再上学,以免病毒于同侪间传播造成疫情发生。
10月流感疫苗及新冠疫苗开打时程。图/疾管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