瑠公圳房子面临拆迁 居民告农田水利署 裁定结果出炉

新北市新店区瑠公圳当地住户赖碧珍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报资料照片,赖碧珍提供)

赖碧珍的房子位于新北市新店区瑠公圳,却因土地让售面临拆迁,她主张当年瑠公农田水利会提案决议等函文无效,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函文非行政处分,起诉不合法,裁定驳回诉讼。可抗告

赖提告主张,她的房子坐落于新北市新店区北宜段5笔土地,土地原来是台北市瑠公农田水利会所有,后来因邻地所有权人申请承购,瑠公农田水利会在2011年办理以现况公开标售,后来瑠公农田水利会在2012办理让售。

赖女说,她已公然和平占用5笔土地多年,应有承租权、优先购买权等权利,认为瑠公农田水利会迳为公开标售及让售,致她权利受侵害,去年8月20日陈情书向农田水利署请求确认当年转售的函文无效。

但农田水利会回函通知赖女,表示当年的函文非属行政处分,无法提请确认无效,赖女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有关瑠公农田水利会第二届第七次会务委员会提议第17号案决议部分及有关瑠公农田水利会第二届第八次会务委员会提议第11号案决议部分无效。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赖女对于主管机关备查、非属行政处分之函文,提起确认无效之诉,不备起诉合法之程序要件,为不合法,裁定驳回,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