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金财》今日阿扁背叛昨日阿扁

首先,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国家,无独立公投之必要。陈水扁就职时曾提出「四不一没有」政策,不会「两国论入宪、统独公投、宣布独立、变更国号」,没有废除国统纲领与国统会问题。主张「两岸政治统合论」,视一个中国为议题、共同处理「未来一个中国」问题,以中华民国宪法回应对岸「一中原则」,曾呼吁大陆当局正视中华民国存在事实。

即令未担任总统前,扁曾援引《两德基础条约》,提出「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条约」,因预设「国家同一性」,被法理独立主张者抨击预设统一立场。换言之,陈水扁曾经捍卫中华民国,援引「屋顶理论」架构两中统一基础条约,提出将「一个中国」推向「未来式」,并不排斥国家统一。

其次,民进党主流思维是台湾已是主权独立国家,不必公投独立。陈水扁为竞选总统铺路,曾经与民进党联手通过1999年《台湾前途决议文》,承认依据宪法中华民国为国号,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台湾已经独立,只有变动主权独立现状始需要公投的民主程序。在竞选总统白皮书提出建立两岸新关系,需要公投决定之。陈水扁现在主张公投决定台湾独立,固然符合1991年通过《公投台独党纲》,该党纲宣称以公投建立「台湾共和国」,但却背离民进党对选民的政治承诺:即使民进党执政,不必也不会宣布台湾独立。

号称台独理论大师的林浊水,直指陈水扁主张公投独立并不符合民进党的两岸政策逻辑与政治现实,若认为「台湾必须公投才会变成独立国家,岂不是在否定现在台湾是独立国家」,这背离台独论述转型。台独论述转变已从台湾地位未定转向已定,从未承认中华民国到承认中华民国。既然台湾已是主权独立国家,就无须借由公投决定独立,借由公投独立,反让台湾法律地位陷入未定论状态。

两岸和平发展与统合目标之达成,应回归到宪法及法律层次来界定两岸关系性质。如此,「蔡习会」焉有不水到渠成之理?

(作者为佛光大学公共事务学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