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进女厕偷拍炫耀「干大事」遭逮 恶男求饶:照片全删光了
▲男子躲彰化某栋大楼女厕偷拍遭逮。(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唐咏絮/彰化报导
1名23岁赖姓男子,和其他友人说「我要干大事」、溜进彰化1栋大楼,鬼祟躲入女厕,拿手机偷拍上厕所画面长达2小时、过程中看到有女子上厕所,向友人炫耀「嫰鲍」等不雅字语,拍摄行为遭人发现报警逮人,虽因操作不当没有录到、照片也全数删除,但男子未与被害人和解,法官依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判处4月徒刑。
依据判决书,赖男于2023年12月7日13时38分许,趁人不注意时,躲入某栋大楼女厕所内,使用手机开启内建拍摄功能,透过手机摄錄镜头拍摄如厕画面。
当日下午3点多,被害女子进入如厕时,发现厕间隔板下方空隙处有异状,定睛一看竟是一支手机正在拍摄她上厕所,立即通报警方到场,将男子依现行犯逮捕,所幸因操作不当故未能拍摄成功,因而未能得逞。
男子向检警求饶,当日约下午1时许躲入女厕内,直至3时许被抓为止,「有看见女生来上厕所,有启用拍照功能,但不确定有没有拍到,还没有检查就被抓到,照片也都删除。」
检警更从其手机对话查出,被告与另名友人对话明确表明,「我要干大事」、「在里面了」、「他又来拉屎」、「嫰鲍」等语、足见他长时间躲在女厕伺机犯案的犯罪手段无疑,相当恶劣。
法官审酌男子为满足私欲,竟欲以照相摄录性影像方式,欠缺对他人隐私权尊重,虽经告诉人即时发觉,但已导致告诉人身心受有一定的影响,犯后虽然坦承犯行,但至今未能与被害女子达成和解,因依犯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判处4月徒刑,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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