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凭空消失 疑被街友煮汤吃下肚

高市动保处人员在废弃工寮内发现1锅肉汤,疑似是狗肉,已带回检验。(高市动保处提供)

高市动保处在工寮外也发现1具右后腿支解的狗尸。(高市动保处提供)

高雄爱狗人士近来发现大寮区流浪狗变少,追查发现疑似被街友宰来吃,高市动保处获报查缉,在凤屏二路废弃工寮内发现1锅不明成分肉汤,及1具右后腿被支解的狗尸,警方已介入寻找这名街友下落,若证实杀狗,恐面临2年以下徒刑。

高市动保处15日下午接获1名爱妈检举,说几位爱狗人士平时热心在大寮喂流浪狗,最近却发现狗儿数量突然减少,深入追踪锁定凤屏二路1处废弃工寮,实地察看竟发现内有狗尸,赶紧通报动保处介入处理。

动保处人员到场,在屋内桌上发现1锅疑似狗腿骨头肉汤及4个项圈,屋外还有1具缺少右后腿的狗尸,当场将这些证物带回,并采集肉汤样本送检验鉴定动物种别,预计10天至2周内即可获知结果。

附近邻居表示,工寮是1名街友栖身之所,但他平时行踪不明,有时好几天都没剑到人;由于现场迹证明显触犯动保法、高市动物保护自治条例,已涉及刑责,警方正协助追缉街友下落,以厘清案情。

挺身通报的爱妈事后在脸书描述过程,指前晚遇到2位外劳想抓狗,追也追不上,没想到后来又发现街友吃狗惨况,「毛孩以为曾经喂他们吃饭的当地流浪汉是好人、毛孩以为流浪汉是爱牠们的」、「干XXX的,让人愤怒与伤心」。

高市动保处长叶坤松指出,动保法第12条第3项规定,宰杀犬猫或贩卖、购买、食用或持有其屠体、内脏或含有其成分的食品,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科20万元、200万元以下罚金,呼吁民众切勿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