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益宏/大家都说「童仲彦该死」,他只是没把谎话串好
文/刘益宏
不分党派统独、不论性别老少、不管在朝在野,大家都说「台湾阿童」该死!我一向喜欢把「死的」说成「活的」,把「黑的」说成「白的」,就像阿童以前在民视主持政论节目一样。
这么一个以正义使者自居的媒体人,能连续两届骗过选民当上市议员,在议坛为民喉舌,动口而不动手,有那么容易吗?
因此我一定要主动伸出援手,不能让台湾阿童的锦绣前程,毁在那些只计小利不顾大义者手上。
阿童别慌,老大来也!会让自己愈抹愈黑的话暂时别说,虽然你不缺说谎经验,但你走过的路毕竟没有我经过的桥多。
一个谎要靠两个谎来圆,必须先和我把证据串好,反复演练,才能开记者会。否则一言既出,五匹马都追不回,开弓哪有回头箭?
如果像你说的,只是小拉扯,没有真暴行,这谎话就说得太明显。小拉扯会把太太打得住院吗?那张脸肿得像猪头的照片,难道是合成的?市府社工和管区警察都介入调查了,总不能指控出勤纪录是假的吧?
阿童啊阿童,你还是太嫩,要一问三不知,说你肇事时脑筋一片空白,千错万错都是那瓶「约翰走路」的错,明白吗?
不信的人叫他们提出证据来,这叫举证责任的转换,证据之所在,败诉之所在。何况你喝的是「路易十三」,他们哪里找得到「约翰走路」的酒瓶?
你不仅打老婆讲得不好,追新欢说得更差。怎么可以把新欢带到服务处当主任,又学刘秀「娶妻当娶阴丽华」的口吻说,见邱主任而不心生爱慕者,非男人也。
阳痿中的男人是可以坐怀不乱的,也有男人爱脑而不爱奶,不可一概而论,以偏盖全。
我认为「打人」又不是「杀人」,杀人最重都只判无期徒刑了,何况伤害这种可和解的告诉乃论之罪?
时间拖得愈久,话说得愈少,对你愈有利。
对那些声讨你的男人和女人,你只要轻声细语回答:你们之间,如果有人从来没有想到打人,请用千元大钞丢我!人群马上会散去。
好文推蔫
黄暐瀚/真心话,别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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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益宏,资深媒体人,原文刊于「作者脸书」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