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收集领款账户及案款发放的公告
关于“(2023)桂02执447号案”
收集领款账户及案款发放的
公 告
本院立案执行的(2023)桂02执447号梁曦予、莫松坤等八名被执行人退赔案,已阶段性完成财产处置工作。本案执行回款将采取线上模式集中发放,请各退赔对象认真查看公告及链接操作指引、示范视频,如实、及时核对应退赔金额并按操作流程开通领款账户,以便统一收集领款账户信息进行发放。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赔对象范围及发放原则
退赔对象以柳州中院(2021)桂02刑初23号刑事判决书附表1(见公告所附退赔名单)为准,对应的应退赔金额根据生效判决确定。实发金额将按相同受偿比例进行发放(即按各人的应退赔金额占全部应退赔总额的份额×实际执行回款总额)。
二、领款账户开通及账户收集
1.请各退赔对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完成核对信息、开通收款账户事宜,具体步骤为:①注册登陆,②账户开通,③核对退赔信息,④签署领款账户确认书。
为确保操作准确,请先行点击本公告所附链接阅读操作指引,观看示范视频,并准备好相应资料后办理。上述步骤完成后,系统即可自动采集领款账户信息
2.如出现无法领取退赔款项、需由他人代领的特殊情形(如退赔对象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等),代领人须于公告期间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代领理由,并附代领款人身份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书等。无正当理由的,退赔款项仅限发放至退赔对象本人名下账户。
3.账户开通过程中如遇疑难问题,可拨打电话或添加微信进行咨询,也可前往柳州市内(含各县区)工商银行网点进行现场咨询。
银行联系人:王经理、刘经理
电话:0772-2620825、2610047,18178242687(微信同号)
三、特别提示
1.上述信息核对、账户开通及签署确认书的进展,关系到账户收集及案款发放进度,请各退赔对象见本公告后互相转告并尽快完成。公告期满后,本院将适时集中发放款项。
2.各退赔对象所核对“应退赔金额”与判决书所附退赔清单一致,即为各人的经济损失金额,不等同于实发金额。
3.特殊关系人(如夫妻、父子等)共同列为退赔对象的,仅支持发放于其中一人账户。如使用其中一人身份信息查询核对无果的,请更换另一人信息注册并登陆操作。
4.填写、核对确认相关信息需如实、全面、及时,不得故意编造虚假信息或冒充他人核对确认相关信息。本次发放执行回款不收取任何费用,亦未委托任何中介及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请各退赔对象提高警惕,谨防被骗。
5.信息核对疑问、申请提交代领资料等其他事项可于工作日向本院电话咨询。
法院联系电话:0772-2692431,唐妤婧;0772-2692596,覃巧敏
特此公告。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1.退赔名单
(扫描二维码查看退赔名单)
2.开通账户操作指引及示范视频
执行案款发放操作指引
操作前请您准备好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一类储蓄银行卡(请使用:工行、农、中、建、交、邮储六大国有银行的储蓄卡,客户在银行开立的第一个个人储蓄账户为一类账户,一个客户在一家银行只能拥有一个一类账户,若有疑问请咨询开卡行。)
注意事项:
1.确保本人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且身份证正反面干净、内容清晰
2.确保提供的一类储蓄卡卡片状态正常
3.确保手机为智能手机且各项功能正常
4.准备好办理一类储蓄卡时预留的手机号码
5.建议在手机内提前准备好清晰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进入法院执行款智慧管理系统路径
1.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进入“添加朋友”,点击“公众号”。
3.点击页面下方“专栏”,点击“案款信息核对”进入“法院执行款智慧管理系统”。
法院执行款智慧管理系统操作提款包含:
① 注册、登录
② 案款收款账户开通
③ 应退赔金额核对
④ 签署领款信息确认书
⑤ 案款提现
5个步骤,详细操作如下:
步骤一:注册、登录
进入“法院执行款智慧管理系统”后,输入手机号、验证码,点击【登录】登录系统。
*用户首次访问请点击【注册】进行账号注册,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等信息以及人脸拍照验证开通账号。
步骤二:案款收款账户开通
1.登录进入首页后,点击【案款收款账户】进入“e钱包”开户界面,点击“立即开通”。
2.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确认信息无误,点击“确认并继续”。
3.刷脸拍照,并输入一类储蓄卡卡号,选择开户行,输入图形验证码,并填写办理一类储蓄卡时预留在银行的手机号码,获取并填入短信验证码,点击“同意协议并立即开通II类账户”开通二类账户。
步骤三:应退赔金额核对
1.点击【应退赔金额查询】。
2.输入身份证号、姓名,点击【搜索】进行应退赔金额核对。
如无误,点击【核对通过】。
如有误,点击【核对有误】。本次流程结束,请联系公告内法院电话,提交相关材料,待法院核实或修改后,法院将另行通知继续操作。
步骤四:签署领款信息确认书
1.点击【签署领款信息确认书】,输入身份证号、姓名,点击【搜索】,点击【确权】。
2.点击【确权签名】进行签名,签署完成点击【确认】。
完成以上操作,请耐心等待法院审核,待查询案款发放成功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步骤五:案款提现
1.点击【案款收款账户】查询案款是否到账并提现。
2.进入e钱包界面,确认金额并点击【提现】。
3.输入金额,点击【确定】。
4.收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并点击【确定】。
5.案款提现成功。
信息来源:执行局
编辑:成彦彦
校对:李炫葵
责编:黄麟茜
审核:陈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