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女「尿尿太大声」 她抓狂敲天花板 反遭骂三字经怒提告

楼上女邻「尿尿太大声」,她抓狂敲天花板,反遭骂三字经怒提告。(达志影像)

南部一名黄姓女子,不满住在公寓楼上的邵姓女子经常「尿尿太大声」吵到她,因此拿铁锤敲打天花板抗议,未料却引发邵女不满,与同居人一起找管理员到黄女家门口吵架,还对黄女大骂数句三字经,黄女怒提告,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判邵女罚5仟元,得易服劳役。

根据判决书,当是两名女子住在高雄市同一栋公寓大楼,黄因不满住在楼上邵女,在家中尿尿声音过大,在今年1月11日21时许,持铁锤敲打天花板,提醒邵女尿尿小声一点,邵女因而心生不满,先由其同居人偕同管理员,下楼到黄女家门口找她,邵女也立刻赶到场,并隔着门与在屋内的黄女高声争吵,还现场以「冲三小」、「撞三小」、「干你娘」等粗鄙言词辱骂黄女,黄女一怒下提告。

邵女审理时坦承口出「冲三小」、「撞三小」、「干你娘」等词,但否认有公然侮辱之犯行,辩称:我不是在辱骂她,只是抒发我的情绪。

但法官认定,「冲三小」、「撞三小」、「干你娘」乃粗鄙言语,在社会通念及口语意义上,含有轻侮、鄙视之意,足使受辱骂者感到难堪与屈辱,另外案发地点是在集合式住宅之6楼住户区域,属特定住户均得自由进出之场所,案发时有管理员、之同居人、黄女及隔壁邻居在场,已符合「公然」之要件。

法官审理后,审酌其邵女矢口否认犯行之态度,且至今未与黄女达成和解,赔偿她所受精神上损害,以及邵女系以俗称三字经或侮辱性之上开言词辱骂,

依公然侮辱罪判罚5仟元,得易服劳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