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限跌令”松绑,各方都要学会接受市场定价逻辑
近期,多地新房楼盘降价出售,其中不乏热点城市。12月1日,有网友在苏州阳光便民网表示,8月买了苏州某楼盘声称已是最低价的房子后,10月同楼层同户型但位置更优质的边户反而价格更低,认为其所购房屋价格虚标。对此,12月11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现在是市场经济,企业的销售价格只要不超过备案价格就可以。
苏州方面的意思非常明确,即房企可以在备案价格基准下自主定价,而作出类似表态的城市并不只有苏州。11月,有南京网友发出与上述苏州网友一般的抱怨,指8月买的房子11月时开发商打算以备案价格降低近20%出售,几乎等于打八折,并提出“针对南京新房期房降价应有限跌政策出台”,而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商品房销售管理中心的回应是,“对房企降价没有规定。在核验购房合同的时候,系统会将成交合同和备案价进行比对。不高于该价格,合同都是能通过的。”
上述案例总结来讲,都是老业主认为房子买贵了不同意楼盘降价,希望政府部门“管一管”。依据市场规律,价格会根据供求关系而发生改变,房企据此对房屋售价进行调整属于销售策略,道理其实非常简单。如果对市场风向判断准确,买房就涨,自然皆大欢喜,如果决定停止观望却买了就跌,无论是有刚性需求还是判断失准,也只能认栽。然而,为何业主们却纷纷对“限跌”有所期待?其中确实有多年来房地产市场高歌猛进带来的期望惯性,本质上是对市场经济的逻辑并未实际认可,但不得不承认,此前各地政府发布的大面积“限跌令”也是老业主对政府部门出面保持期待的基础所在。
曾几何时,“限跌令”是部分城市尤其是三、四线城市防止房价下跌的重要手段。从2021年下半年到2023年上半年,在楼市下行压力下,许多房企都曾试图通过降价促进销售量,而不少地方政府则会通过一纸“限跌令”来“稳住”价格。2021年8月,辽宁沈阳率先约谈降价房企,同月,湖南岳阳出台当年首个“限跌令”,在此后的3个月内,江苏江阴、湖南株洲和永州、山东聊城、广东惠州均发布“限跌令”。老业主们产生路径依赖并对此抱有期待,亦不难理解。
而今,苏州和南京方面的意思是基于备案价格,限涨不限跌。“限跌令”从过去房企悄然规避到如今多地纷纷表态,已在渐渐退出。
当然,各地态度的扭转,更多是出于现实因素的考量。诸葛数据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23年11月重点监测的25城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为971.36万平方米,环比下降14.6%,同比下降11.4%;1-11月累计销售面积为13785.57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3.3%。新房市场成交规模止升转降,单月及累计成交规模处于近六年同期新低,在去库存和年底冲业绩的双重因素之下,房企选择连番打折亦属正常。
有媒体就此事采访苏州高新区住建局得到的反馈是,楼盘销售的房源本身属于商品,如果不允许开发商降价促销,有可能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项目出现烂尾的风险。项目烂尾和房企破产或引发系列经济社会风险,这正是当前的防范重点。将防风险放到第一位,各地自然纷纷扭转态度,至于市场规律,在这个语境之下,更多的是一种话术,否则很难回答老业主“当初房价上涨过快时政府出面制止,如今房价下跌过快是否也应干预”的疑问。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是一句空话,无论是购房者还是政府部门,都应该学会接受市场经济的基本逻辑,尊重市场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