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3国中生杀人埋尸案 河北省检察院「核准追诉」刑责
示意图。(AI生成/coze.com)
河北省检察院8日通报,就上月邯郸市肥乡区一名国中遭到同班同学杀害埋尸案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3名未满14岁疑犯「核准追诉」刑责。
今年3月10日,邯郸市区一名国一13岁学生王子耀被3名同班同学杀害,遗体隔日被发现埋尸在附近一个废弃菜棚内,甚至脸部被铁锹击打的面目全非。之后3名嫌疑人遭拘留后仍无悔意,整起事件震惊全大陆,再度掀起未成年犯下重罪究责议题。
而所谓的「核准追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应负上刑事责任。
该通报指出,涉案的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等3人故意杀人,导致王姓被害学生死亡、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对3人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省检察机关逐级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3人核准追诉。
大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3月也就该案表态,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