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不满先拟结论草稿 立院朝野对机关代表无共识协商破局

立法院长韩国瑜今针对立法院指派机关代表、诉讼代理人召开协商。(摘自国会频道)

国会改革覆议案失利之后,总统府、监察院、民进党立院党团、行政院声请释宪与暂时处分,司法院则订于10日进行公开准备程序,立法院长韩国瑜今(5)日针对委任诉讼代理人召开协商。民进党主张机关代表应由韩国瑜指定中立人员,否则不应排除民进党;国民党与民众党则认为,若让民进党担任机关代表,恐有利益冲突问题。最后各党团对此仍未达成共识。

宪法法庭将于10日下午行公开准备程序,就暂时处分之必要性及其范围,听取各声请人及指定相关机关立法院陈述意见,由声请人4机关陈述,共30分钟,每个声请机关可以指派3名诉讼代理人,

韩国瑜今召开协商,研商有关宪法法庭通知立法院就立委柯建铭等51人、行政院、赖清德总统等声请案声请暂时处分部分委任诉讼代理人陈述意见相关事宜。

协商一开始,韩国瑜表示,收到宪法法庭最新通知,邀请立法院推派机关代表3人;诉讼代理人3人;鉴定人2人。而依循往例过去都是由声请党团以外的其他党团推派代表。而韩国瑜也先草拟结论指出,由国民党团推荐2位,民众党团推荐1位担任本次声请案含暂时处分之诉讼代理人、机关代表,鉴定人由国民党团、民众党团各推荐1位。

不过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痛批,从来没有在协商前就有结论,韩国瑜不应先拟好结论再要党团就此讨论,完全颠倒程序。他认为,就机关代表部分,届时宪法法庭陈述意见程序结束后,大法官询问与补充陈述60分钟是由大法官指挥诉讼,可以自行决定要问哪些人,机关代表不应完全排除民进党。

他主张,机关代表全由立法院议事处或职员担任,而因民进党团是诉讼对造,不会委任诉讼代理人,但强调机关代表应由韩国瑜指定,不要有政治人物。

立院民进党团干事长吴思瑶则认为,立法院是国家机关,在任何议案上都应该是中立、中性的,只是这次处理的法案是两造对立明显,但未来可能是民进党与民众党一起提出释宪,因此立院代表应该是机关代表,不对议案有预设立场。她主张,机关代表应是中性的,要就都指派机关、官方代表,不然就应公正,不排除任何政党。

立委庄瑞雄也认为,立法院不只有不同党派,也有无党的立委,立法院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若机关代表要纳入政党,就应该每个政党都有代表,否则就应由院长指定,也较符合立法院一致对外的原则。

国民党团总召傅崐萁认为,既然本案立法院是相对机关,机关代表应尊重韩国瑜,由其指定3位。

国民党团书记长洪孟楷表示,宪法法庭通知书就有提到声请人柯建铭等人,既然是声请方,还要代表立法院,这是矛盾的,且过去释宪案中,也不乏立院推派的代表都是国民党籍,而民进党团没有推派代表的案例,强调既然是声请人就不该推派代表。

洪孟楷认为,既然大家都有共识尊重院长决定,就不应限制院长裁量权跟指示权,也同意院长指派代表不预设任何立场,但不是在限制的情形下。

立委林思铭则认为,若民进党还派代表恐有利益回避的疑虑,不应同时身为原告与被告,造成角色冲突。

民众党团总召黄国昌认为,声请人、相对人在言词辩论程序本就是对立,一个主张违宪一个主张合宪,若民进党51名声请人中还要来当机关代表,代表的是机关立场还是声请人立场?破坏宪法诉讼最基本结构,且诉讼代理人受当事人委任,若机关代表意见不一致时要听谁的?

民众党立委黄珊珊也说,民进党51名立委都是声请人,相对人是立法院,若立法院也有声请人代表,法院会禁止双方代理。立法院长、立院行政单位要去捍卫立法院程序跟内容的合法合宪,重点在于是否捍卫立法院权益,机关代表应由院长指定最适合,但不赞成只有秘书长担任,因为他处理的只是程序问题,不应把实质内容的责任推给他。

而因为本次协商并未就指定机关代表达成共识,韩国瑜宣布下午2时30分在院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