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船越界捕魚拒檢翻覆釀2死 海巡署發3點聲明:一切依法取締
一艘大陆籍无船名快艇拒检,与金马澎分署CP-1051艇追逐时不慎翻覆,4船员落海救起2人死亡。记者曾伯恺/翻摄
一艘大陆籍快艇,今天下午越界在金门县北碇东0.5浬海域捕鱼。金门海巡队获报赶往取缔,陆快艇拒检翻覆,导致船上4人落海救起送医2人抢救不治。对此,海巡署稍早说明指出,大陆快艇越界捕鱼拒检,双方追逐时不慎翻覆酿2死意外,全案已报请金门地检署检察官相验与调查。
据了解,一艘大陆籍无船名快艇,今天下午1时45分左右,于金门北碇岛东方1.1浬(禁止水域内0.86浬)越界捕鱼,金马澎分署CP-1051艇发现前往驱离,过程中该艘陆籍快艇拒检与CP-1051艇展开追逐,陆船不慎翻覆,导致4名陆籍船员落海。经海巡署将落海4人救起,协助送医急救,但遗憾的是造有2名陆籍船员急救无效,宣告不治。
海巡署表示,为加强取缔越界陆船,海巡署采取以下相关具体措施,包括:一、「结合优势能量,扩大威力扫荡」针对金门、马祖、澎湖及北方三岛海域等越界重点区域,本署适时规划扩大威力取缔勤务,并调派大型舰船支援,严格取缔越界渔船,依法究办。
二、「超前部署勤务,确保绵密无间」为防阻大陆渔船越界,本署掌握大陆渔船越界惯性,超前勤务部署,并全天候维持线上勤务,查处非法越界。
三、「运用六大手段,强力执法」对越界作业陆船,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等规定,视情节合并采取「驱离」、「扣留」、「留置」、「没入渔获(具)」、「罚锾」及「没入船舶」等六大手段,彰显我方执法权威及吓阻效果。
对于这次执法过程酿两死意外,海巡署强调,一切皆依法行政,目前已将涉案人船带回金门海巡队调查,并已报请金门地检署指挥侦办。对于2名大陆籍死亡船员部分,已透过管道联系陆方家属协助处置,后续海巡署将配合地检署调查,厘清有无执法过当。
一艘大陆籍无船名快艇拒检,与金马澎分署CP-1051艇追逐时不慎翻覆,4船员落海救起2人死亡。记者曾伯恺/翻摄
一艘大陆籍无船名快艇拒检,与金马澎分署CP-1051艇追逐时不慎翻覆,4船员落海救起2人死亡。记者曾伯恺/翻摄
一艘大陆籍无船名快艇拒检,与金马澎分署CP-1051艇追逐时不慎翻覆,4船员落海救起2人死亡。记者曾伯恺/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