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水务局原四级调研员,陆丰市龙潭灌区管理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陈水团被开除党籍
据汕尾清风消息:
日前,广东汕尾市监委、华侨管理区纪委对陆丰市水务局原四级调研员,陆丰市龙潭灌区管理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陈水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水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组织意识淡薄,违规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人事利益,长期多次未经批准违规出入国(边)境;践踏廉洁底线,追求腐化生活,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欲熏心,毫无党性原则,宗旨意识泯灭,利用恶势力欺压群众,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破坏灌区分干渠水闸,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权力观错位,用权失守失控,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为亲属打招呼、说情,违规利用职权为亲属办理多个户口;生活奢靡、沉迷享乐,热衷酒场饭局,败坏党员形象;违反户籍管理规定,长期持有双重户口;胆大妄为、公权私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巨额公共财物;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建设临时厂房、逃避处罚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执法犯法,不依法履行查禁犯罪活动职责,向犯罪分子提供便利,帮助其逃避处罚。
陈水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水团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