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公安部发A级通缉令 在逃犯嫌落网 涉拐卖妇女儿童

大陆公安部A级通缉令在逃人员刘上英落网,涉重大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玉林公安)

广西官方微信公号「玉林公安」11日消息,大陆公安部6日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6名重大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在逃人员,玉林警方旋即策动玉林市博白县籍63岁妇人刘上英自首,将她绳之于法。

警方称,通缉令公布后,玉林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班进行专案攻坚。通过传统媒体、互联网媒体、在公共场所张贴通缉令等管道进行大力宣传,在社会面形成强大声势,同时专班员警多次到刘上英家中,对她家属亲朋进行法制教育和思想感化,规劝敦促逃犯投案自首。

5月11日15时许,一直藏匿在广东廉江的刘上英向博白县公安局旺茂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陆媒报导,这条通缉令很多人纳闷,这6人就是拐卖妇女儿童,也不涉及重大人命案,为什么要被大陆全国通缉,而且是A级通缉呢?

大陆公安部发布的通缉令目前可分为A级和B级两大类,A级通缉令是在大陆全国范围内发布的级别最高的通缉令,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该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主要适用于情况紧急、案情重大或突发恶性案件。

此次大陆公安部A级通缉令中的6名犯人没有人命案在身,但肯定符合案情重大的特点。

有一个人值得特别关注,就是63岁通缉犯刘上英。通缉令显示,刘上英是1959年9月7日出生,户籍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东平镇文江村。

公开信息显示,东平镇位于博白县中部,镇政府距离博白县城约38公里,全镇总人口有13万多人。而刘上英的居住地文江村位于东平镇西北方向,距离镇政府驻地约9公里。

资讯显示,刘上英伙同戴某,于2016年5月将年仅12岁的李姓女童,从广西博白县旺茂镇拐卖到广东省廉江市塘蓬镇。

刘戴二人将李童以1.2万元(人民币,下同)的价格卖给塘蓬镇一位林姓30岁男子做妻子。而林某作为买家,虽然被告知李童只有12岁,仍霸王硬上弓,对李童实施了不堪的行为。

一个月后,林某转手又以1万五千元的价格卖给了廉江市一黄姓男子为妻,黄某和林某一样,也对年仅12岁的李童实施了不法行为。

当年9月,黄某又以1万元的价格将李童卖给另一卜姓男子做老婆。

换句话说,刘上英是选择自己的同乡作为自己的作案对象,将一位年仅12岁的女孩拐卖。在不到一年的时间,李童被卖了三次,其中转卖两次。

一名12岁的未成年小女孩,一年之内接连做三个男人的老婆,真的无法想像女孩遭受了多么大的凌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