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籍船長命武裝保全槍殺4海盜震驚國際 13年判決被最高法院撤銷

汪峰裕被控下令武装保全枪杀4名落海的海盗,更二审判刑13年,判决仍被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图/翻摄自YouTube

高雄籍远洋渔船「屏新101号」大陆籍船长汪峰裕被控下令武装保全枪杀4名落海的海盗,一、二审依杀人罪判刑26年,更一审认定汪只下令杀1人,改判13年徒刑,更二审认定汪下令枪杀4人,仍维持判13年徒刑,但判决仍被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

最高法院指出,对于汪峰裕是否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仍有调查厘清的必要,另更二审宣告没收自动步枪也有不当之处,再者量刑部分也欠妥当,故再度撤销判决,发回高雄高分院更审。

汪峰裕是大陆浙江人,2011年6月15日至2014年6月15日受雇于高雄某渔业公司担任「屏新101号」大副及代理船长;2012年7月间,「屏新101号」停靠斯里兰卡首都可伦坡补给,并雇用2名私人武装保全携带制式自动步枪、子弹登船。

2012年9月29日,「屏新101号」在索马利亚首都外海作业时,遇到搭木造渔船的4名海盗骚扰,但木船被其他渔船撞翻,4名海盗落水而举双手求救,汪峰裕被控指示其中1名武装保全朝海盗开枪,导致4名海盗中弹身亡。

当时其他船员拍下枪击过程,影片辗转被人上传到YouTube流传,经国际组织和媒体披露画面,怀疑有台湾籍渔船涉案,才由国际海事局海盗通报中心通报我国海巡署,移送高雄地检署侦办。

汪峰裕在2020年8月22日上午8时许,搭赛席尔籍渔船「印度之星」靠泊高雄港时,因通缉犯身分被逮捕,检方依杀人罪起诉汪;一、二审依影像中有人以流利中文说「开枪,开枪」,而汪是船长,认定船上只有他有权下令开枪,依4个杀人罪判刑26年。

更一审认定前3名海盗是船上武装保全射杀,直到第4名海盗遭枪杀时,才听到中文「开枪」,认定汪只指示杀1人,改依1个杀人罪判刑13年,但判决仍被最高法院撤销。

更二审时,汪峰裕坦承遇到枪击事件,但否认犯行,供称是其他渔船船长通知他有小船出没,他到现场时小船已经被撞沉了,所以他们晃了一圈就回去继续工作,影片也不是他们船上船员拍的,但法院不采信说词,认定是汪下令枪杀4名海盗,依4个杀人罪各判刑7年,应执行13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