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籍男新加坡召妓伤人 判刑2年打6鞭
新加坡一名大陆籍男子酒后到红灯区寻欢,已经付了钱,流莺却忽然反悔,他非常恼火,与对方及保镳发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没想到误伤一名旁观者。法院1日审理此案,判他有期徒刑24个月以及鞭打6下。
新加坡《联合早报》报导,被告林永财,43岁,在当地任职清洁工。他被控于今年1月23日深夜12点左右,在惹兰苏卡持铁杆击伤与事件毫无关系的35岁男子马占德南,抵触刑法第324条使用致命武器伤人的罪名。
主控官叙述案情说,警方巡逻时,忽然获报惹兰苏卡有人打架,赶到现场发现,被告右手持铁杆,左手拿木棍,猛攻伤者的头颅。经送医,伤者后脑、右边颈部有伤痕,左手也红肿。
根据调查,当天晚上,被告在家喝了很多酒,随后独自到红灯区寻欢,挑选一名流莺并付费用后,女方突然反悔,要求终止交易,他听非常恼火,和流莺、保镳大吵,后来被保镳赶到巷内,便随手捡起地下的铁杆、木棍,回身跟他们互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