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上兵值安官趴桌睡大头觉 查哨军官不见人喊口令当场活逮
陆军上兵值安官趴桌睡大头觉 ,查哨军官不见人喊口令当场活逮。(中时资料库)
一名陆军333旅张姓志愿役上兵,去年6月某日凌晨执勤营部军械室安全士官时,因精神不济,竟不顾众要的军械室安全,直接趴在桌上熟睡,遭查哨军官巡哨时发现,立刻通报单位并送交宪兵队侦办,屏东地方法院审理后,依陆海空军刑法第34条第1项废弛职务罪,判张姓上兵3月,得易科罚金。
根据判决书,陆军机械化步兵第三三三旅张姓上兵,于民国111年6月29日凌0时至2时许,在屏东县万金营区内,奉命担任营部联合军械室安全士官之职务,负责警戒夜间单位安全,却因精神不济而趴在桌上睡眠,废弛其担任安全士官之职务。
直到凌晨1时许,一名少尉带着二兵至该哨所查哨时,发现没有人出来行口令验证,于是进入查看,发觉张姓上兵趴在安全士官桌上睡眠,于是立刻通报上级与宪兵队进行查处。
法官认为,陆海空军刑法第34条第1项所规定「足以生军事上之不利益」,系指对情况疏于警戒而未能立即报告或发现,致使军事单位无法妥善处置,足以产生军事上不利益后果之虞仅是抽象危险犯的概念,因此不以实际发生军事上不利益之具体结果为犯罪成立要件。
法官认定,张姓上兵坦承执勤时精神不济于桌上睡觉,显已废弛职务,且恐会让外人趁隙侵入该连队,窃取或破坏重要军事装备之军事上不利益,因此触犯陆海空军刑法第34条第1项之废弛职务罪。
法官审酌张姓上兵身为志愿役军人,应重法守纪,竟于担任安全士官之职务时迳于桌上睡眠,已影响军队纪律及营区安全管控,念及他犯后坦承于卫哨时睡眠,判张姓上兵3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