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天鹰采购案 中科院官员伪造文书判刑定谳

中科院外观资料照片黄婉婷

中科院受国防部陆军司令部委托办理「陆军天鹰专案」遭检方指控图利厂商一审将中科院负责采购官员周志隆等3人各依贪污罪重判7年,二审认为他们并无图利罪行,只有行政怠惰变造车测报告,改依变造私文书罪各判处可易科罚金之刑,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检方起诉2012年任中科院资讯通信研究所电子战组组长的周志隆、研究员吴政勋技术员萧振益忽略陆军委托中科院代为本次采购案时,就关于载具部分并无爬坡最小速度之需求,也未通知得票的厂商神通电脑公司改善、拆除、重作或更换新品

周男等人竟揭变造车测中心车辆检测报告关于坡度42%之最小爬坡时数数据,致军备局采购中心承办人误认车辆之性能测试合格,在2013年函知中科院及神通电脑公司系争采购案验收合格,使神通电脑公司因此免于改正不合格之瑕疵,顺利取得货款

桃园地院依图利罪将周志隆等3人各判刑7年、褫夺公权4年,但高院认为他们为避免进行修约造成履约时间时期之延宕,进而造成人力资源浪费,或因此受有处分,变造报告仅为行政上之疏失、怠惰,尚不具图利之主观犯意,改依伪造文书罪判刑。

高院将周志隆、萧振益各判刑6月,可易科罚金;吴政勲判刑1年2月,缓刑4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