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帽夫秒离婚」竟逼他当天娶前妻 小王悔婚法官准了

人妻离婚秒结婚,小王惊觉遭仙人跳提悔婚。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中国视觉CFP)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萧姓男子与李姓人妻发生婚外情,东窗事发后在对方丈夫的要求下,与李女办理结婚登记不料事后反悔,进而向法院提出「婚姻无效」。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证婚人竟不认识李女,也未曾亲眼见到双方有结婚真意,因此属欠缺结婚的形式要件,因此判婚姻无效,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王姓丈夫得知妻子外遇后便火速办理离婚,且要萧男当日马上和李女登记结婚,否则就要告他妨害家庭。萧男在胁迫下于2017年9月20日与中国籍萧姓女子登记结婚,由于过程匆促,未请证人到场见证,仅电话经证人同意便取用印章代为签名在结婚证书上,但事后越想越不对,怀疑自己遭仙人跳,因此向法院提出「婚姻无效」。

萧男主张,担任证婚人的哥哥姐姐当时根本不知结婚对象是谁,也未亲眼听闻双方的结婚真意,显然欠缺证人的法定要件,因此不符合《民法规定,婚姻应属无效。

不过萧女却坚称,与萧男早已是论及婚嫁女朋友关系,且2人也常在住处附近出双入对,遇见哥哥都会打招呼,甚至对方父亲过世时,还以女朋友身分灵堂吊唁,还有他的母亲临终病榻前也有去探望,因此身为证人的哥哥、姐姐不可能不知道双方交往且有结婚真意。

萧男兄姐则证称,根本不知道弟弟结婚对象是谁,也未收到喜帖、见到2人公开宴客,甚至在父母亲的丧礼都没有见过萧女本人。法官审理后认为,两造虽向户政机关登记结婚,但欠缺2人以上证人见证,自属欠缺结婚形式要件,因此判婚姻无效,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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