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女以1183元转卖父母生前「镇痛处方药」! 法院判:贩毒罪

▲廖华父母生前的处方药。(图/翻摄自澎湃新闻)

记者廖翊慈/综合报导

广东广州一名女子廖华(化名)日前在病友群组中,转售260元(人民币,下同,约台币1183元)的镇痛处方药盐酸曲马多缓释片,和氨酚羟考酮片,遭山东阳信警方跨省抓捕。警方指出,廖华所涉嫌的罪名为「犯贩卖毒品罪」。

据《澎湃新闻》报导,廖华表示,父母都有基础病,身体不太好,其中父亲患有结直肠癌晚期,医生给开了一些止痛药,但在2023年1月,因感染新冠,父亲的身体日益变差,最后不幸过世,两个月后,她的母亲也因病去世了。

廖华表示,父母过世后,留下了一些药,一时不知道怎么处理,同年7月,有病友告诉她,可以加入病友间的转卖药物群组中,来解决此问题。

廖华在群组中,出售5盒盐酸曲马多缓释片和氨酚羟考酮片,并赠送2盒已经开封使用过的两款药品,共收取对方260元。廖华最终邮寄药品,给住在山东阳信的买家。

案件资料显示,向廖华购买药品的人名叫董某祥,是一名吸毒前科犯。

▲法院一审判廖华有罪。(示意图/CFP)

警方指出,董男收到药品后不久,便主动开车到当地派出所反映,自己从网上买到了国家管制的药品,是未经处方就买到的药品,这些药品都是精神麻醉类药品,也可以算是毒品。

董男向检方表示,曾在聊天纪录中向廖华透露,自己购买药品是为了代替毒品使用,而廖华仍卖给自己。

阳信县法院认为,廖华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该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廖华认为,自己并无贩毒,但出售处方药,的确有过错在先,在律师的建议下,她认罪认罚,是希望获得不起诉。

阳信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廖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廖华对对一审判决选择上诉。

廖华的辩护律师指出,「涉案药品为廖华父亲去世后留下,廖华对药品的性质、功能的认知停留在「治病、止痛」层面,廖华在药转群转让药品,是病友之间互相交换所需药品的行为,廖华没有贩卖毒品的动机、目的,她不是涉毒人员,贩卖毒品的目的不是为了牟利,但此案中,廖华出售7盒药品仅收取260元,扣除医院购买所花的费用,并没有获利,也没有希望以此获利。」

滨州中院将此案发回重审,今年9月,重审期间,阳信县检察院撤回对此案的起诉。目前,该不起诉决定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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