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配6年才能成为「国民」 丁守中推4年就该拿到身分证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大陆配偶需6年才能得到台湾身分证。(示意图/记者李佳蓉摄)
国民党台北市长参选人丁守中1日上午出席「新住民陆配姊妹一人一菜座谈」,质疑陆配、外配不平等,陆配要六年才能拿到台湾身分证,成为「国民」,呼吁政府公民权需有一套标准,要像外配一样四年制度。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外籍配偶适用的是国籍法、入出国及移民法,内容规定需居留3年、定居1年,合计满4年以上,方可取得台湾身分证;大陆配偶则适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内容明定要居留4年、定居2年,合计满6年,才能得到台湾身分证。也就是说,大陆配偶想要取得台湾身分证,足足要比外配多上2年的时间。
外籍配偶与大陆配偶因为适用的法律不同,入台到入籍取得身分证的时间也不同。对此,丁守中表示,过去自己在立法院曾提案,质疑陆配公民权为何要拖到六年才能成为「国民」?痛批民进党执政不力,应该要有一套标准,陆配、外配一视同仁。
至于关注新住民陆配议题,是否为选举拉拢选票?丁守中说明,今天的活动是因为新住民要帮他组后援会,强调未来要帮助新住民全部融入台北生活,不要再受到歧视或差别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