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申請定居 綠委提案增入籍宣誓
民进党立委黄捷提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十七条及第十七条之二修正条文草案」,新增陆配定居台湾必须「经入籍宣誓」、「具备我国基本语言能力及国民权利义务基本常识」之必要条件。图/黄捷提供
黄捷昨天已送案,她表示,该提案新增中配入籍需宣誓放弃中国公民身分并效忠台湾,也需和外配一样经过考试。另外,在她的版本中,宣誓具法律效力,违反会被注销户籍。
黄捷提出预拟的「入籍宣誓」誓词为:本人完全放弃以前所属大陆地区之公民资格及其基本权利和义务。同时承诺成为台湾地区人民后,将捍卫其民主与自由,恪遵宪法及法律,善尽公民义务。大陆地区人民宣誓后,分别于誓词上签名、盖章,送内政部存查。
修正草案条文指出,因听觉或语言障碍而无法朗读誓词或签名者,得命其阅读誓词或以台湾手语、文字陈述,以代朗读。此外,大陆地区人民经依本法入籍宣誓在台湾地区定居,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之一,或违反反渗透法第三条至第六条,由户政机关注销其台湾地区之户籍登记。
国民党立委黄健豪质疑,此案涉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宪法,牵涉层面广,请先提完整法案。没道理陆配要被排除在国民之外,除非两岸禁止通婚。
【特派记者廖士锋/北京报导】金门渔船案两岸谈判破局后,陆方代表称「相关后果由民进党当局负责」即返陆。大陆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可昨强调,人道问题一定要重视,并称事件现况「谁都不愿意看到」,相信会找到一个好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