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強推反滲透法 如何批港基本法23條
香港立法会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即基本法廿三条,以下简称《基本法》),因暧昧「撑香港」被看破手脚的蔡政府忽然积极动员反应,看来是想累积执政正当性,但只要比较蔡政府二○一九年底制定《反渗透法》(以下简称《反法》)经过,就会发现蔡政府跟他们塑造出的港府形象,其实也是一家亲!
《基本法》新增五大类危害国安的行为规定,限于篇幅,仅谈「境外干预罪」。据港府说法,嫌疑人必须同时符合三条件:一、配合境外势力;二、使用不当手段(例如明知而作出关键失实陈述、使用暴力等);及三、意图带来干预效果(例如影响政府履行职能,或干预选举等),才可能触犯此罪。
至于绿营大内宣批评,大致是说港府制定的国安罪行定义笼统、动辄得咎,以及在中共命令下港府仅花不到两周时间完成三读,反映中国政府对香港自主的践踏。
然而,绿营制定《反法》有比较高明吗?二○一九年完全执政的民进党团不顾草率立法之议坚持排审及于十一月底召开公听会。主持会议的召委称当时相关法案有八种版本,再加上民进党新提版,结果隔天草案就迳付二读,多元声音都是陪演罢了。
随即蔡总统喊话,要在该年底通过《反法》。会订于此时,是因为《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议案自交党团协商逾一个月无法达成共识者,由院会定期处理。」综观整个过程,理当分立制衡的立院完全听从行政意志指挥。
这样的立法品质出了什么问题?主要也是在定义笼统、使人动辄得咎。仅看《反法》第二、三条:武力对峙、非和平手段、政治目的、指示、委托、资助…等太多名词缺乏精确定义,甚至从未在其他法条中用过。而港府的境外干预罪,嫌疑人还要三条件才可能触法,但大家去看《反法》要件即知,民众可能很容易就会遭侦办。
事实上,也确有检调轻率动手了。今年选前大规模约谈上百名里长、民众,甚至声请羁押禁见,但绝大多数遭法院驳回。足证该法条在台应用已臻滥权恐吓程度。这么仓促含糊的立法,民进党批评港府的同时,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吗?
绿营敢如此,主因恐怕是来自于多数人民的麻木短视。政府大多只敢拿少数人开刀,多数人事不关己就无所谓。如此心态,其实与戒严时期一般人民类似,差别只在白色恐怖高峰时,当时对岸武力威胁切实可闻,现以和平攻势为主,所以政府还有选举操弄空间。但既有大量文献呈现过去受刑者与家属的悲惨一面,现在人民却仍没感觉,难怪德国哲学家黑格尔会说,「人类从历史中学到的唯一教训,就是人类没有从历史中吸取任何教训。」
听过《反法》通过后从事两岸交流的台商与部分里长的呼吁,再对照民进党政府的义正词严,面对我国安法令相关问题,台湾人民不该袖手旁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