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强押台人合法? 谢长廷不满:那马英九在抗议什么

谢长廷对于法务部的解释说词相当不满。(资料照/记者季相儒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45名台湾人在肯亚涉案,却陆续遭到大陆当局强押遣送,引发争议。法务部国际及两岸司副司长东丽12日指出,虽23名台人获判无罪,但陆方犯罪结果地在大陆为由,主张司法管辖权,符合刑法属地原则。前行政院长谢长廷在脸书上批,「如果中方这样做合法,昨天马英九外交部抗议什么?」

肯亚警方2014年侦办华人男性火灾致死案,破获华人集团涉嫌非法入境、未经许可使用无线电设备,28名台湾人中23人获无罪释放,但大陆不甩台湾申请的禁制令,强行带走8人飞抵北京海淀区看守所。然而,另起诈骗案尚未审理的22名台湾人在12日上午也遭陆方带走,已获无罪的15人虽强力抵抗,最后仍被带上飞机

面对大陆强制遣返我国涉电信诈欺案的国民,戴东丽12日在立法院上说明,23名国人获判无罪的是「无照经营电信业」、「无照使用无线电信设备」、「组织犯罪」等项目,但大陆要办的是「诈欺罪」,所以陆方以犯罪结果地在大陆为由,主张司法管辖权,强制带走台湾民众

戴东丽接着表示,按照《刑法》规定,诈欺案的部份,只要是在国外犯罪,台湾就没有管辖权,只是因为此案的犯罪结果地在大陆,依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台湾可以带国民回台湾审判,但大陆带走我国人民其实符合国际刑事诉讼管辖原则,也符合法庭便利原则,如果我方要调查,需要花上不少时间金钱

▼戴东丽指出,陆以诈欺案强押台湾人,符合《刑法》的属地原则。(图/记者翁嫆琄摄)

面对法务部这番解释,引来谢长廷的不满,他晚间在脸书上批,肯亚法院都已判我国人民无罪,且发布禁止遣返令,但却还是被陆方强押回大陆,「那任何台湾人是不是也可能被指控触犯反分裂国家法或对中国大陆人犯罪,而遭受遣送呢?」

谢长廷认为,陆方这样的作为如果属于合法,那么「昨天马英九和外交部在抗议什么?台湾驻非代表又开车在追什么?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和司法互助的协议又有何意义?」

▼谢长廷认为,陆方这样的作为如属合法,无法接受。(图/翻摄自谢长廷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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