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若藍委不遵守憲法 請立即辭立委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日前说,立院没有遵守宪法法庭判决、释宪案的义务。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今天表示,国民党立委如果不打算遵守宪法,请立即辞去立委,立委的职权来自于宪法,不打算遵守宪法的立委,凭什么继续拥有立委的权力。
国民党、民众党今年5月联手通过国会职权修法,民进党立院党团、行政院及总统赖清德、监察院认为有违宪之虞,先后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宪法法庭10月25日做出民国113年宪判字第9号判决结果,国会职权修法中「总统国情报告」、「行政首长质询」、「人事同意权」、「调查权」及「听证会」、「藐视国会罪」等部分规定违宪。在野党强烈抨击,翁晓玲更指出,若顺着大法官称「立法院无权要求制定对行政官员相关规范」的逻辑,那宪法也没要求立院有遵守宪法法庭判决、释宪案的义务。
民进党团上午在立院举行舆情回应记者会,民进党团干事长吴思瑶提出民进党团5项主张:1、即刻停止诋毁大法官的行为;2、依释宪结果即日启动相关人事同意权;3、终止被宣告违宪的立院调阅小组及其调阅项目;4、立委不应成为违宪的惯犯而违宪上瘾,宪法诉讼法修法应停止,若要审议应在合宪范围内进行;5、即刻就大法官释宪的方向及指引,启动立院职权行使法修法。
吴思瑶说,宪法是用来维护,不是违逆。立委在2月1日宣誓就职,誓词是「余誓以至诚,恪遵宪法,效忠国家,代表人民依法行使职权」,非常遗憾国民党曲解宪判字第9号判决。民众党团总召黄国昌说释宪结果让立院变成没有牙齿的老虎,她认为大法官是说立院拥有权力但不能滥权,拥有权力但要权责相符,立院不是没有牙齿的老虎,是不能成为到处乱咬人的疯狗。
吴思瑶表示,民进党愿和蓝白合作,把违宪的法案修成合宪、合法、合规的法案,立院不应成为违宪立院。
党团书记长蔡易余说,宪判字第9号扣紧「权力分立、责任政治、对宪法的忠诚义务」精神,基于权力分立,立院权力不能凌驾行政院、监察院、司法院,他并引用宪法第78条、宪法第171条,及宪法第173条指出,大法官解释宪法,就等同于宪法,所有人都应依据宪法、遵守宪法。
党团副干事长洪申翰指出,如果不打算遵守宪法,他建议就辞去立委。立委职权来自宪法,不打算遵守宪法的立委,凭什么继续执行立委的工作,并拥有立委的权力,当立委公然说没有遵守宪法的义务,等于不愿意对中华民国宪政体制忠诚,守宪不是自助餐,喜欢的就遵守,不喜欢就可以不遵守。
洪申翰也谴责民众党立委林国成号召群众冲总统府,他表示,蓝白力推国会扩权法案,讲不出道理就诉诸暴力,希望在野党可以适可而止,不要不如意就煽动暴力。
有媒体询问,民进党立委邱志伟近日提出反渗透法修法提案,主张政党有违反反渗透法、违反国安疑虑时,可以声请宪法法庭「解散政党」,被蓝营批评独裁、专制。
蔡易余表示,邱志伟提案是将宪法增修条文第5条第5项条文「政党之目的或其行为,危害中华民国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宪政秩序者为违宪」入法,尝试去定义哪些状况会危害到自由民主宪政,立委的提案本来就可以多元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