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社税合一 资诚示警台劳保费抵扣前需三思

大陆社税合一之下,会计师示警在陆工作台湾申报税务需更谨慎。(shutterstock)

今年11月起,大陆包含「北上广深」等15个地区社会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大陆税局因掌握个人所得税资料,将更容易勾稽公司是否依法缴纳社保。由于大陆政府已于2020年1月1日实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台商应立即检视是否已依法提缴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5项社会保险,以避免受罚。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两岸商务与税务服务会计师段士良表示,虽然《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也有规定台籍员工在大陆工作期间,若仍继续保留台湾社保,可持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向大陆主管机关申请免提缴大陆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但段士良提醒,一旦提供台湾劳保局核发的在台「参保证明正本」,可能直接证明台干虽在大陆工作,但在台湾地区仍领有薪资,若该薪资并未在大陆地区申报纳税,恐有漏报所得税之嫌。

此外,段士良指出,大陆聘雇公司若与台湾给付薪资的公司为关联方,可能被视为知情且未尽扣缴义务,依法可处应扣未扣税款的50%到3倍罚款,因此,建议台商若要在大陆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前需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