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防小三 老婆一夜要七次...

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一名人妻怀疑老公偷吃,为防小三,她天天穿起性感内衣缠着老公做爱,企图榨干」老公,让他无力乱搞。日前老公不堪妻子需索无度,仅穿内衣裤就夺门而出,冲进派出所「求救」,只穿性感内衣的妻子随后也追进警局,让警方傻眼双方事后没有报案或留下资料即离去。律师提醒,夫妻间任一方要「硬上」,都可能构成妨害性自主罪。

法律评析

夫妻行房时,其中一方只要明确、坚决表示「不要」,但对方霸王硬上弓,强行性交的一方就可能构成妨害性自主罪,例如老公身体不适,明确表明拒绝做爱,老婆还以口交、手淫或性器接合方式对老公性交,老婆就涉及妨害性自主罪,「但因夫妻间的妨害性自主属于告诉乃论,需正式提告,检警才能介入侦办。」 此规定刑法第229条之1:「对配偶犯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四条之罪者,需告诉乃论。」

刑法第221条为强制性交罪,对于男女(配偶)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方法而为性交者,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法第224条为强制猥亵罪,对于男女(配偶)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而为猥亵之行为者,可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刑法229条之1的规定可知,夫妻间亦有适用强制性交罪和强制猥亵罪。所以夫妻间如有这方面的问题,专家建议用柔性方式进行有建设谈话,千万不要「硬上」,以免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