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数据安全法》9/1上路 境内外危害国家权益「依法追究」

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数据安全法》,9月1日正式上路。(图/CFP)

记者魏有德综合报导

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昨(10)日正式通过《数据安全法》,成为在《网路安全法》实施后,基于数据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法律,同时是涉及国安领域的重要法律基础,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外,正在研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在数据安全确立后,料将加快立法进程

▲《数据安全法》明确规范在大陆境内境外从事数据处理危害国家权益者将依法究责。(图/CFP)

中新网》报导,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没有数据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数据安全法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数据安全领域的风险隐患,加强国家数据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确立了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数据安全审查,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基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共分为七章、五十五条,第一章总则里明确表示,公安机关、国安机关等依照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对于在境外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外界分析,《数据安全法》实施后,在大陆落地外商数据公司客户要求及政策规范之间将会面临抉择,一般而言,客户对数据公司的数据隐私要求极高,假使数据公司须配合政策,无法达到客户要求,便有可能「退出中国市场」。

至于正在进行数位化转型金融业,数据安全、数据管理在《数据安全法》等个人信息数据相关领域的法规不断完善下,对金融机构的数据管理也提出新的挑战

大陆金融科技专家苏筱芮表示,金融业的数据治理工作将迈入常态阶段,上级部门将加大对金融机构信息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关于信息保护的罚单或更加频繁,金融机构应当严格对照监管要求强化内控管理,明晰人员分工,保护客户权益,从源头杜绝可能存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