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团频爆性骚 观光署新订参考指引「3级防治」
▲观光署订定「旅行业性骚扰防治处理参考指引」,强化防治机制。(示意图/视觉中国CFP)
记者蔡亚桦/台北报导
性骚事件时有所闻,近来有民众跟着旅行团体出游,却遭到骚扰,观光署10月订定「旅行业性骚扰防治处理参考指引」,针对受雇成员10人、20人、30人以上的旅行社,须成立申诉管道及定性骚扰防治措施等规范,并应定期检讨公众场所的空间设施,杜绝性骚事件发生。
观光署接到民众反映,报名参加旅行社的团体旅游遭到性骚扰,赶紧在10月订立「旅行业性骚扰防治处理参考指引」,强化旅行业性骚扰的防治机制与职员教育训练,最近通函发文给各大旅行社,要求落实办理。
「旅行业性骚扰防治处理参考指引」规范,旅行业者组织成员、受雇人或受服务人员人数达10人以上者,应设立申诉管道包括性骚扰事件专线电话、专用信箱等,并规定处理程序及专责处理人员或单位。
30人以上者,除设立申诉管道外,并应订定性骚扰防治措施,并公开揭示,而未达20人,参照上述规定办理。防治措施包括政策宣示及规章、性骚扰协调及处理、当事人隐私保密、行为人处罚规定及其他措施。
该参考指引也规范,旅行社得知性骚事件应采取纠正及补救措施,包含协助被害人申诉及保全相关证、必要时协助通知警察机关到场处理、检讨所属场所的安全。协助被害人向发生地的警察机关提出申诉,若发生在国外,回国后向警察机关申诉。
观光署表示,旅行业者应定期举办或鼓励所属人员参与防治性骚扰的相关教育,了解性别平等知能、法令及防治、申诉流程方式,以及随团人员处理性骚的安全防护与加害人的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