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证实「定居证」是落户过渡性证件 痛批民进党混淆搞绿色恐怖

▲ 大陆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 。(图/记者任以芳摄)

记者任以芳/北京报导

陆委会最新函释指出,若台湾民众在大陆设有户籍,将丧失台湾身分,「设有户籍」的定义包括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或是「定居证」,台胞证不列入其中。对此,大陆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今(30)日也证实「定居证」是发放给已被批准来大陆定居、落户的台湾居民「短期」持有的临时性过渡性证件,并且痛批民进党搞「绿色恐怖」混淆视听,阻挠台湾民众申领各类证件,「关门搞台独」。但据了解,持有「定居证」只是取得对岸户籍,不是取得大陆身分证,但前者已经触犯我方两岸条例「不得在陆落户」的规定。

朱凤莲指出,大陆为台胞制发台胞证、居住证、定居证行之有年。最证件承载的功能其实各不相同,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是台湾居民往返大陆必须办理的证件。

朱凤莲称,「居住证」为了满足台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便利化需求而制发的证件,这两种证件目的是为了便民利民,申领这两种证件都不需要具有大陆的户籍。

朱凤莲继续介绍,「定居证」是发放给已被批准来大陆定居、落户的台湾居民「短期」持有的一种「临时性」过渡性证件。

朱凤莲表示,大陆方面始终积极地推动两岸交流合作,尽最大的可能为台胞往来大陆提供便利,为台胞在大陆发展提供帮助。「卡式台胞证」在有效期之内可以随时往来大陆,持「居住证」可以依法享受大陆多项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住宿交通等便利。

朱凤莲强调,「同时领证的个人信息是依法受到有效的保护,事实证明这些政策深受台湾同胞的好评,也受到越来越多台胞的欢迎,认为这些证件有用、实用、好用。」

朱凤莲也痛批,民进党搞「台独」分裂立场,破坏正常的交流人员往来,妄图推动两岸脱钩断炼,不断的进行政治炒作。「故意混淆各类证件,恐吓阻挠台胞申领各类证件,目的就是要制造绿色恐怖,阻挠破坏两岸同胞走近走亲,欺骗民众,关门搞台独,这种倒行逆施已经遭到越来越多台湾民众的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 大陆定居证范本 。(图/翻摄 维基百科)

据了解,台湾民众办理大陆「定居证」,距离取得大陆真正落户资格还有一段过渡期,只是一种临时短期证件,还不算真正定居以及落户,也不是已经持有大陆居民身份证,必须需要进一步申请。

但根据我方两岸条例第9-1条规定,台湾地区人民不得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否则将丧失台湾身分。令释中提到,考量中共系以「定居」作为法律及行政管理基础,行为人如取得公安部门发给之「定居证」,即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并申领与中国大陆人民相同之「居民身分证」。

令释中也强调,此举是为了确保两岸人员「单一身分制度」并避免因身分混淆冲击两岸人员往来互动与社会运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