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政治操弄 不顧憲政食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更是国家安全之所系。毫无疑问,保障民众食品安全,各级政府责无旁贷。依《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法》第五条之规定,各级主管机关依科学实证,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监测体系,于监测发现有危害食品卫生安全之虞之事件发生时,应发布预警或采行必要管制措施,包含公布检验结果、令食品业者自主检验及揭露资讯。

台中市政府为管控食品安全,于农历年前抽验市面猪肉,验出台糖梅花肉片含禁用之瘦肉精「西布特罗」,依法公布检验结果并令食品业者改善,完全是依法行政、保障民众权益的负责任行为。中央执政的民进党政府,理应配合地方政府作更全面的稽查,努力找出「西布特罗」来源,尽速解决食安漏洞,积极检讨、溯源、补破网;却反其道而行,先由行政院食安办公室、卫福部、农业部等单位大动作举行记者会,不断责难发现问题的台中市政府,还刻意带风向,暗示民众是台中市政府检验过程中,可能操作失当而导致错误结果的「乌龙事件」。

更令人匪夷所思者,莫过于当立法院国民党团要求行政院长为食安问题作专案报告时,竟有执政党立委反呛可依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邀台中市长卢秀燕至立院委员会备询。完全无视大法官释字四九八号解释,为确保地方自治之有效运作,及符合宪法中央与地方权限划分之均权原则,地方自治团体在宪法及法律保障之范围内,享有自主与独立之地位,因此地方自治团体行政机关之公务员,并不负有到立法院备询的义务;同时,立法院亦不得因此据以为删减或搁置中央机关对地方自治团体补助款预算之理由,以确保地方自治之有效运作及宪法所定之均权原则。

职是之故,台中市长要负责的对象是台中市议会,并不是立法院;立法院应制衡的对象是行政院,台中市政府则是对台中市议会负责。立委要求地方首长至立法院备询,与宪法分层负责的宪政体制并不一致。

如此不尊重宪政分权体制,显示执政党不顾大众食安问题,只会政治操弄、带风向,为了转移食安焦点,可以完全不顾中央与地方分权的宪政体制,要求地方首长至立法院备询,不尊重地方自治机关之公务员,并侵害台中市议员的权责。如果台中市长卢秀燕真去了立法院备询,这才是中华民国宪政史上的「乌龙事件」。

食品安全是消费者最关切的民生议题,「西布特罗」毒性比「莱克多巴胺」更强,在猪肉中验出,已然引发消费者和猪农的恐慌。农业部与卫福部应面对事实,莫再推诿卸责、粉饰太平,应尽速与台中市政府合作,找出台湾不该出现的「西布特罗」的源头,方为蔡政府就食安问题负责任的正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