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东镇长送红酒「无法证明贿选」 二审仍判无罪
宜兰县罗东镇长吴秋龄(右)出席镇公所活动。(本报资料照片,宜兰县罗东镇公所提供/李忠一宜兰传真)
国民党籍罗东镇长吴秋龄前年竞选连任前,曾席开4桌邀请罗东镇家长会长联谊会成员参加餐会,还赠送红酒给与会成员,检方认为吴违反《选罢法》提当选无效之诉,台湾高等院认为,无法证明有贿选行为,驳回检方上诉,全案确定。刑事部分,高院21日仍判决吴无罪。检可上诉。
高院认为,原审依社会价值观念、授受双方主观认知及其他客观事证综合判断,难认吴女邀宴及发送红酒之行为,主观上有贿选犯意,客观上亦非可认系约使有投票权人为投票权一定行使之对价。
高院表示,检方起诉认吴女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之对有投票权人行求贿赂罪嫌所凭证据,仍存有合理怀疑,无从形成她有罪之确信,一审判决吴女无罪,业已说明其证据取舍之依据及认定之理由,经核并无不合,且检察官上诉书所指各节亦不足以证明被告涉犯本案犯行。故检察官提起上诉,为无理由,应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