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原住民族岁时祭仪放假规定 最高可罚100万

▲台东县府呼吁落实原住民族岁时祭仪放假规定。(图/记者杨汉声翻摄)

记者杨汉声/台东报导

114年度「原住民族岁时祭仪」放假日期,经原住民族委员会依各族习俗公告,原住民族身份者可享有1日岁时祭仪假期。台东县政府表示,依据《劳动基准法》第37条及第39条,岁时祭仪假日属应放假之节日,雇主需依法给予休假并支付工资。原住民劳工可凭民族别证明文件(如户口名簿或户籍誊本),于本人、父母或配偶所属民族的岁时祭仪放假日期中,择1日享有法定假期,确保权益受到保障。

社会处长陈淑兰表示,岁时祭仪是原住民族的重要文化传统,对族群的文化延续与认同具有深远意义,也为族人家庭与社群提供交流与团聚的机会,近期也正是县内卑南族办理年祭的期程;台东县作为全国原民族群最多元的县市,原住民族劳工比例亦居全台之首,县内事业单位应特别重视并遵守岁时祭仪放假的相关法规。

陈淑兰强调,事业单位依法给假不仅是履行劳动法令,更是尊重族群文化与多元价值的实际表现,期盼雇主能与原住民劳工朋友共同维护这项传统与劳动权益。

台东县政府提醒,若事业单位未依法给予原住民劳工岁时祭仪假期,将构成违反《劳动基准法》的行为,最高可处新台币100万元罚锾,并公告事业单位名称及负责人姓名;若雇主因业务需求需劳工于岁时祭仪日出勤,必须与劳工达成共识并依法支付加倍工资;若双方同意另择日补休,亦为合规方式。县府呼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政策,兼顾企业营运与劳工权益,让劳工朋友能在文化节庆期间安心参与族群活动。

劳工朋友若对岁时祭仪假期或其他劳动法规有任何疑义,或遭遇职场权益受侵害的情况,欢迎向社会处劳工行政科(089-328254转372)咨询,县府人员将竭诚提供协助,解答相关问题,确保劳工权益获得完整保障。台东县政府期盼透过政策的落实,不仅促进原住民族文化的保存与发扬,也营造出尊重多元文化与包容的劳动环境,让每位劳工都能感受到社会的关怀与支持。

岁时祭仪资讯详见(https://www.cip.gov.tw/zh-tw/news/data-list/0991B05985DBFF77/index.html?cumid=0991B05985DBFF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