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诉韦德案被推翻 美堕胎权不再合法

最高法院1973年以7票赞成、2票反对,裁定女性在怀孕1至12周、胎儿不具「母体外存活性」时,能经与医生讨论后自行决定堕胎,且其隐私权受到保障。如今「罗诉韦德案」遭推翻,等于原属女性个人的堕胎决定权,被迫移交州政府,已知有26州计划以各种方式禁止堕胎。

最高法院24日裁决与美国政治新闻媒体Politico上月揭露的主要意见书草稿不谋而合,草稿内容揭示大法官已完成初步投票,并于2月10日在法庭上传阅。当时总统拜登斥责「与隐私权相关的决定都将受到质疑」,并呼吁选民在年底选举投票给支持原裁决的议员候选人,以便透过国会立法保障堕胎权。

这项裁决得益于前总统川普任命的3位大法官,强化最高法院内保守派势力。最高法院同日以6票赞成、3票反对,维持密西西比州的堕胎禁令,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兹(John Roberts)先前就表示自己并不倾向推翻先例。

民主党籍众议院议长裴洛西得知消息后大叹,24日本为枪管立法获跨党派支持的重要里程碑,却出现这样「令人发指、痛心的残酷判决」。前副总统彭斯则向最高法院致敬,赞让堕胎权成为「历史灰烬」。

最高法院做出裁定不到1小时,法院外街道挤满庆祝与抗议的示威者,国内严重分歧的状况恐进一步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