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法院裁定毒杀金正男2女嫌有罪 罪名成立则「唯一绞刑」
▲ 金正男遭刺后双眼上吊、满脸通红且不断流汗,20分钟内失去意识身亡。(图/路透社)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北韩领导人金正恩同父异母的哥哥金正男于2017年2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机场遭到25岁印尼籍女子艾莎(Siti Aisyah)和29岁越南籍女子段氏香(Doan Thi Huong)攻击,以VX神经毒素刺杀身亡,死状凄惨。马国莎阿南高等法院今(16)日宣判2女有罪,若没有展开抗辩,将在9月的最后言词辩论后决定量刑。而根据马国刑法,一旦谋杀罪名成立,她们就会面临唯一刑罚「绞刑」。
金正男遇刺当时,正从吉隆坡机场要返回澳门,未料遭2名女嫌在脸上涂抹致命性极高的VX神经毒剂,随后到航厦里的诊所求助。根据医生说法,金正男进入诊间时,不断抓着头,脸色胀红,还不断冒冷汗,更出现类似痉挛性癫痫的症状,全身不断抽搐,双眼往上吊,20分钟后不幸身亡。法医验尸后也发现,金正男除了肺部之外,脑部、肝脏和胰脏等器官都遭到损害,瞳孔收缩且内裤沾染排泄物,皆符合中毒现象。
自2017年10月起,长达6个月的审判过程中,共有34名证人出庭做证。而2名女嫌段氏香及艾莎落网后皆宣称,她们以为自己只是参加电视实境秀的「恶作剧」,手上的毒剂则是婴儿油之类的液体,才会不小心参与刺杀案,也曾经在她们以为是恶搞节目策划人的指示之下,练习数十次「用液体涂满一名华裔男性脸部」的动作。
马国警方同年11月曾在庭上表示,涉入刺杀案的另外4名关键嫌犯是北韩人,在金正男遇刺当天才飞往吉隆坡,监视器也拍下其中2名男子将液体交给女嫌的画面。美国政府也指出,这起刺杀案背后的主谋就是北韩政府,因此采取制裁,但平壤当局始终否认。
马国检方于今年6月的最后言词辩论中指出,2名女嫌是为了这场刺杀案被训练出的要员,因为她们知道脸部和双眼最容易吸收有毒物质,也知道为了不让自己中毒,必须在事发后15分钟内将手上的液体洗掉;且根据当时的监视器影像,她们犯案时完全没有露出笑容,和「以为自己是在录制恶搞节目」的说法不符,身上也被验出VX神经毒剂成份。
2女的律师先前主张,「这起事件是由北韩所主导的政治性刺杀案,2名被告则是代罪羔羊」,也确信她们会获判无罪,当庭被释放。但马国法院16日判决2女有罪,若被告方没有提出新的证据,艾莎及段氏香的谋杀罪名成立,就会面临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