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印尼及泰国浮式平板玻璃 贸调会:认定产业损害成立
经济部贸易调查委员会(贸调会)17日召开第101次委员会议。(图/经济部提供)
经济部贸易调查委员会(贸调会)17日召开第101次委员会议,会中就「台湾区玻璃工业同业公会申请对自马来西亚、印尼及泰国产制进口浮式平板玻璃课征反倾销税及临时课征反倾销税案」产业损害最后调查结果进行审议,认定自马来西亚、印尼及泰国产制进口浮式平板玻璃之倾销对国内产业已造成实质损害。
贸调会表示,这件案件产业损害最后认定结果将通知财政部,并由财政部提交关税税率审议小组审议是否课征反倾销税。
浮式平板玻璃过去不在课征反倾销税案的清单之内,贸调会表示,这件案调查资料涵盖期间,涉案倾销货物进口量自2017年至2020年间大幅增加,增幅达231.3%;致其占总进口量之比率以及其于我国市场占有率均逐年增加。同期间我国浮式平板玻璃表面需求量大致小幅萎缩,在涉案倾销货物价格逐年下降,且降价幅度分别达15.1%、19.3%及26.1%的情况下,国产品为与之竞争不得不跟进减价,然在减价幅度不及涉案倾销货物的情况下,致使我国同类货物产业之生产量、内销量、市场占有率、营业利益等经济指标均大幅下降。
贸调会指出,2021年起,全球COVID-19疫情造成缺柜、塞港及国际海运费突然急遽大涨,该些外在因素之影响使涉案倾销货物之出口成本大增因而降低其继续低价销售之能力,涉案倾销货物之进口因而减少,国产品价格方得以反映成本而调升,国内产业整体营运状况始获得改善;但海运费高涨之异常已随全球疫情趋缓而于2022年第4季逐渐消失。以上显示,除2021年及2022年海运费高涨之异常期间外,涉案倾销货物进口对国内产业造成显著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