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籍女大生命案 检起诉求死刑
震惊社会的马籍女大生命案,桥头地检署25日侦结,检方依杀人等罪嫌起诉凶嫌梁育志(中)。(本报资料照片)
震惊社会的马来西亚籍24岁钟姓女大生命案,桥头地检署25日侦结,检察官认为凶嫌梁育志所犯符合《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最严重的犯罪,以强制性交杀人、强盗杀人、遗弃尸体等罪起诉。检方评估认为,梁育志的精神鉴定正常,是「高风险再犯」,有必要与社会永久隔离,具体求处死刑。
燕巢看守所表示,梁育志在所内获悉自己被起诉并求处最重的死刑后,沉默不语,心情没有多大起伏。
检方起诉指出,梁育志今年9月30日晚曾在台南市归仁区随机对一名女学生意图性侵未遂,10月28日晚又在台铁沙仑线高架桥下方,对马籍钟姓女大生犯下性侵犯行,之后更强抢被害人手机和一张icash卡片,前往超商消费及持手机抵充加油费,梁以绳索勒颈及闷压钟女口鼻致死以后,29日弃尸高雄阿莲区大岗山边坡。
检方认为,梁嫌为满足私欲,随机挑选落单女子性侵未遂后,非但未反省,反变本加厉,再性侵杀害钟姓女大生,更以绳结勒颈、殴打无反抗能力被害人,此等令人发指的凌虐手段,任意剥夺无辜性命,完全无视过程中被害人哭喊求饶行为,且梁犯后迄今不曾向被害人或家属表示歉意或悔改,仅不断询问会被判刑多重,及是否会被引渡到马来西亚,显见毫无悲悯同理之心。
梁嫌侦讯中供称,会犯下本案是先前有债务问题想上吊自杀,因此想在轻生前做些以前不敢做的事,甚至已写好遗书。检察官认为,梁不仅不珍惜自己生命,甚且想在轻生前戕害无辜性命,漠视生命权。
检方另外发现,梁育志国中时就有非行及前案纪录,直到这次再犯重罪,足认学校辅导及刑事矫正的作为都不足平复个人对性犯罪的冲动,且手段恶性更大,实难认有何再行矫正可能。全盘考量后,依强制性交杀人等罪起诉,并向法院具体求判死刑,以昭炯戒。
钟姓女大生遇害一案,教育部昨日透过声明表示,对学校做出相关惩处,包含长荣大学校长李泳龙已向学校董事会引咎辞职,另惩处名单包括前学务长杜嘉玲、总务长颜义文都须辞职,对两人兼任行政职的疏失,列为其教师评鉴成绩的重要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