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是养女 表哥放胆娶表妹

42岁汪先生和36岁表妹杨小姐从小青梅竹马,2年前谱出恋情,2人查遍法条、族谱寻找结婚的一丝可能,赫然发现汪男母亲其实是外公养女,他与表妹并无血缘关系,2人终于能结成连理,也获得家人祝福。(三重户政事务所提供/戴上容新北传真)

「我终于可以跟心爱的表妹结婚了!」42岁汪先生和36岁表妹杨小姐从小青梅竹马,2年前谱出恋情,尽管一开始不被家人支持,2人查遍法条、族谱寻找结婚的一丝可能,赫然发现汪男母亲其实是外公的养女,他与表妹并无血缘关系,2人终于能结成连理,也获得家人们祝福。

汪先生说,他有20多位表兄弟姊妹大家从小常玩在一起,随着年龄增长,大家开始各自忙碌,直到外公数年前离世,家族奔丧才恢复联系。表妹2年前因工作关系从台北市搬到新北市板桥区,他自己也住在新北市,常关心一人在外租屋的表妹,假日偶尔找她一同吃饭、看电影,就这样擦出爱的火花

查寻法条 找到收养证明

「一开始确实有家人不能接受。」汪先生说,交往过程中有家人提出疑虑,但因为母亲从小就有2对父母,不确定母亲的亲生父母养父母是谁,所以爱上表妹后,他开始正视是否能与表妹结婚的问题,遍寻民法相关法条、族谱,最后终于找到外公外婆收养母亲的证明,证实他与表妹并无血缘关系,放下心中大石大胆向表妹求婚。

他腼腆描述当时求婚情景说,因为知道表妹热爱迪士尼,于是瞒着表妹买了她尚未拥有的迪士尼两只明星布偶OluMel、Cookie Ann,并用米奇钻戒在她的租屋处惊喜求婚。

家人祝福 免去婆媳问题

汪先生笑说,和表妹结婚好处很多,像是不用再认识女方父母,也不太会有婆媳问题,既然法律已经证明他们能够在一起的,家族也少去很多意见,共同分享2人的喜悦。

「刚开始有吓到!」三重户政事务所主任陈世铭表示,近亲结婚实务上并不常见,事务所也花了比平常多10倍时间内政部法务部确认,因汪先生母亲是被外祖父母收养,符合《民法》第983条第1项第2款但书中「因收养而成立之旁系血亲四亲等亲属关系且两人辈分相同」的法定要件,两人终于有情人终成眷属,很为他们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