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评|保护野生钟乳石,保护大自然的创造

据《法治日报》报道,有北京户外爱好者发现,在周边的山区徒步时经常发现有户外机构带市民进入野溶洞探险,洞内原本好好的钟乳石有不少被严重破坏。随后记者调查证实,在野生溶洞里确实有不少钟乳石被敲断,一些石块甚至就散落于地面。

这是非常令人遗憾的一幕。据专家介绍,钟乳石是地球演化历史过程中一个非常独特的证据,是研究古代地质变化和气候变迁的重要依据,有着非常重要的科学价值和生态价值,钟乳石也被称作“雨水的时钟”。

而钟乳石的形成往往需要上万年或几十万年时间,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从科研的角度来说,一旦被毁就是不可挽回的损失。如今这些野生溶洞里的钟乳石,被野外探险者几乎随手就掰断,这种状况令人揪心。

《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

但“重大科学价值”“著名溶洞”这些限定,是否包括野生钟乳石,还缺乏细则,更何况,很多野生溶洞并不属于保护区或景区。而且即便是保护区、景区发生了人为破坏的情况,也可能面临责任不清、追责不力的情况。

比如2023年,贵州黄果树景区一男孩敲掉一块钟乳石,家长非但不制止,还辩称孩子特别喜欢钟乳石、所以要带走,哪怕景区后来报警,但事件追责仅仅以赔偿、家长道歉了事。2019年泸州古郎洞景区也发生一起游客敲掉钟乳石事件,最后在法院调解下游客赔偿2500元。从目前情况来看,上述处理是否能起到震慑、警示作用,还很难说。

因此,眼下的当务之急是从立法层面明确钟乳石的地位,并形成具有执行力和可行性的保护方案,为保护钟乳石夯实法律基础。

目前已经有地方做出了探索。比如广西颁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钟乳石资源保护条例》,明确了钟乳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破坏、擅自开采或者非法经营,并规定了具体处罚标准。贵州毕节围绕织金洞内钟乳石保护,出台了“禁止采集、破坏”等三项禁令:这些地方探索能否给全国层面的立法提供思路,应当得到重视。

另外考虑到溶洞、钟乳石分布广泛,相当多处于无人的野外,那么如何有效“布防”恐怕也是一个严峻课题。

当然,为每一种地质构造、自然遗迹都出台专门的法规,可能不太现实。不妨借鉴全国首例因故意损毁自然遗迹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三清山巨蟒峰损毁案”,通过修订《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或出台司法解释,为火山、溶洞、钟乳石等自然遗迹提供更细致的法律保护。各地也可以探索,通过制定地方条例,尽可能实现保护网格的全覆盖。

最后,自然遗迹能否得到有效保护,相当程度仍取决于公众的文明意识。无论是游客还是户外运动爱好者,都应当认识到:钟乳石是大自然的创造,是一种宝贵的地质资源,那种动辄“上手”的习惯必须改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