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台中警察是「狗」還出腳踢...法官見一事重判

台中市苏姓男子去年间在国军台中总医院前喝醉闹事,三名警员到场查处,苏对着一名巡佐,指着另名警员辱骂「他是狗」,甚至还出脚踢击警员小腿,警方当场依妨害公务现行犯送办,台中地院审理时,法官发现,苏有多次妨害公务前科,没有记取教训,法官加重其刑,判判拘役100天,可易科10万元。

判决指出,苏姓男子已离婚、育有两子女,去年8月10日下午,苏男喝醉后在国军台中总医院前闹事,三名警员到场查处,苏明知三警穿着制服,属于依法执勤的公务人员,但仍不配合警员执勤,先辱骂警员「哭爸」、「○○娘」等脏话,随后再对赖姓巡佐,指着另名警员辱骂「他是狗」,接折再以手推警员腹部、脚踢警员小腿。

警方见状后,以妨害公务现行犯,将苏男制伏,带回依妨害公务罪送办,苏男酒醒后承认犯行。

台中地院审理时发现,苏男曾涉公共危险案件遭判刑8月,2018年才服刑期满出监,不过除了公共危险案件外,苏男也曾犯下多次妨害公务的犯行,又在5年内犯下此案,显见苏没有记取教训,对刑罚反应力薄弱,依法加重其刑,审酌苏在出庭时,已向警员道歉,达成调解,因此依法判拘役100天,得易科10万元,仍可上诉。

台中市苏姓男子在去年间酒后辱骂警员是狗、攻击警员,台中地院审理后,认为苏有多次妨害公务犯行,对刑法反应力薄弱,依法加重其刑,判拘役100天,可易科。示意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