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不到关东煮 台中男「丢50元拿美工刀」刺伤劝架哥15公分:你不是很厉害
▲汤男买不到关东煮因而刺伤人,被判1年2月徒刑。(图/资料照/图中人物和新闻无关/记者曾婉婷摄)
台中市一名汤姓男子到超商买不到关东煮,竟和谢姓店员发生争吵,且拿走店内的美工刀刺伤劝架的廖姓男子,呛声「你不是很厉害」,造成对方腋下长约15公分、深约5公分的伤口。法官认为被告并非「杀人未遂」,改依伤害罪判1年2月徒刑。
判决指出,事发于今年3月31日凌晨2时许,当时在店内喝酒的廖男见汤男和谢男起口角,因此上前规劝。后来汤、廖相继走到店外,汤抱怨廖偏袒店员,双方发生推挤冲突,汤被其他人拉开后仍气愤不满,到店内跟店员说要购买小刀及刀片,听到对方说没卖小刀,自行到物品架上取出美工刀,并丢下50元在收银台。
汤男拿美工刀走到店外,刺入正转身要离开的廖男右侧腋下,自后方环抱廖,双方一路拉扯至店门口,导致廖跌坐在地,再徒手殴打廖头部好几下、时间约8秒,并呛三字经、「你不是很厉害」约15秒,之后又徒手殴打廖的上半身、头部,还用脚踹廖的下半身,施暴过程约6秒。
▼汤男拿走店内的美工刀刺伤人。(图/示意照/翻摄免费图库pixabay)
警方接获店员报案后到场逮捕汤男,并扣得一把美工刀;检方将汤依杀人未遂罪起诉。但台中地院法官认为,被告持刀攻击廖男,并非刺入颈部或左胸等要害部位,且仅有一次持刀刺入的攻击行为。
法官说,廖男伤势为一处穿刺伤,即腋下开放性伤口,由右侧腋下往右前肩方向延伸,长约15公分、深度约5公分;依照伤口的位置、 线条形状及方向,应是被告持刀刺入廖男身体,并仍持刀紧握刀柄瞬间;而廖受痛转身急欲摆脱被告攻击,而造成该伤势的可能性较高。
法官表示,被告持刀攻击方式益见无杀人的故意,本案亦难单凭廖男所受伤势严重,即认被告具「杀人故意」,难认被告所为已成立杀人未遂犯行。法官认为,被告坦承犯行,但迄今未与告诉人达成和解,未赔偿对方所受损害,因此依伤害罪判1年2月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