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厝阿明/無障礙車位可以自由買賣?專家:首要關鍵先做這件事

车位示意图。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现在的家庭动辄一台车子以上,买房配车位已是基本标配,尤其是首购族买房.更是担心以后如果要转卖房屋,如果没有车位不容易脱手问题。网友小桃看上重划区内的新建案,环境、格局各项条件及生活机能都符合自己的需求,单是「车位」只剩下无障碍车位,销售人员告诉小桃,无障碍车位不是身心障碍者也可以买卖,但小桃因为自己跟家人都没有身心障碍身份,所以担心后续使用上会有问题,所以一直迟疑未下手买房!

这个问题阿明请到在业界耕耘20多年的房产专家「安新建经」北市区张桃生经理,为各位详细揭开关于社区内「无残障车位」的神秘面纱!

首先,我们可从法规面来看无障碍车位的设立条件跟使用办法,张桃生经理提供从以下两个规定来寻找源头:

一・设立办法

依据《建筑技术规则》第167-6条,建筑物设有停车空间者,无障碍停车位数量要达一定比例,如:50个停车位以下不得少于1个无障碍停车位;如果建筑物的法定停车位总数在51辆以上,则要根据规定计算无障碍停车位的数量:

1.单一类别建筑物:建筑物的使用用途是某一特定类别,就按该类别的基准计算。

2.二类别建筑物:如果建筑物的使用用途是两种不同类别,则分别按照各自类别的基准计算。

*但如果其一或两者之一的法定停车位数量少于50辆,则可依法定停车位较多的那类计算;如果二类别的法定停车位数量相同,就按照建筑物法定停车位总数量中其一来基准计算。

二・使用方式

另外在使用上,就会根据《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设置管理办法》第9条「使用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者,除挂有专用牌照之车辆外,应将专用停车位识别证置于汽车前挡风玻璃明显处,以供查核检验。」

并且,不要耍小聪明的投机向有身障证明的朋友借来使用,因为同样在管理办法第13条中提到:「专用停车位识别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假如被抓到确定违规借用属实的话,不仅原本的专用停车证会被注销外,三年内也『不可以』再申请核发。

接下来分析身心障碍车位vs.无障碍车位差异

一般来说:我们可以先用公用设施跟私人设施来做区分

『身心障碍车位』=公用设施

大家常见的『身心障碍车位』其实是一般道路两侧停车格,或是公有停车场里面的才是残障车位。

民众如果要停在公有『身心障碍车位』就必须领有身障证明,而且要把身心障碍专用停车位识别证放置挡风玻璃前方,方便相关人员查核检验,如果没有在明显位置放置相关证明,民众会被依照违规停车开罚处分。

『无障碍车位』=私人设施

很多人不知道,其实在社区大楼内常见的无障碍停车位, 其实不是『身心障碍车位』,因为『无障碍停车位』的核心概念是提供让儿童、孕妇、老人、身心障碍者及暂时性受伤者可方便使用,所以并没有限制为身心障碍者专用喔!

最后我们来说说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无障碍车位买卖限制,关于停车位买卖,首要关键就是要『确认产权』。

停车位依照产权登记的状态分成:「法定停车位」、「增设停车位」、「奖励(增设)停车位」3种。

目前社区大楼规划的无障碍车位大多属于「法定停车位」,也就是建商按照法规,依照建筑物停车位比例所设立的车位。

而「法定车位」在产权登记上会被归类为公共设施,以共有部分登记房屋权状上,是「有产权没有独立权状」的车位,就变成后续买卖要跟着你的主建物一起卖,就算要单独转移也只能卖给同区社区「内」的所有权人。

根据上面的内容可以得知~如果建案的无障碍车位是依法设置的法定停车位,那么就跟一般法定车位没差别,并没有限制选配销售之对象,所以售屋业者在销售的时候是任何人都可以买的。

科普一下:法定停车位就是依法设置的停车位,如果是在1991年9月18日以前取的的建照,有些建案会把法定车位以主建物方式登记,就没有限制只能卖给同社区住户喔!

再次叮咛大家,购屋时如果会买入无障碍车位,务必『确认产权』(已经出现第三次了!因为很重要)独立产权的无障碍车位相对法定车位来说,不管是在使用或者是未来要买卖移转都较方便且无争议!

感谢「安新建经」北市区张桃生经理详细的说明,经过知识分享,大家都清楚了解这个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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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建筑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109

2.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设置管理办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69

3.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118

房产专家「安新建经」北市区张桃生经理(右)。 图/张桃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