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盗版《天堂》游戏赚350万 2男侵权市值逾3亿

警方检视侵权的电磁记录搜证。(警方提供)

警方搜索盗版侵权案件。(警方提供)

警方查扣侵权盗版相关证物。(警方提供)

刑事局智慧财产权侦查大队23日宣布破获一起大规模智慧财产权侵害案件,查获2名男子涉嫌在网拍平台销售源自大陆的盗版游戏及音乐,非法获利约新台币350万元,侵权市值超过3亿元。警方指出,嫌犯对著作权及商标权人造成重大损害,依法移送法办。

警方表示,接获检举后发现,有业者于知名网拍平台大量贩售盗版游戏软体与音乐著作,内容包括知名游戏《三国群英传》、《天堂》等近百款游戏,以及约5000首华语、英语、台语歌曲。经追查,警方于今年6月持搜索票前往新北市芦洲区及三重区2处搜索,当场查扣大量证物并逮捕2名嫌犯。

其中,28岁戴姓男子在芦洲区住处被查获,扣押行动硬碟1个(内含37万8567个数位档案)、随身碟28个,初步调查显示,其盗版品来源为中国大陆网路卖场,进价每件200至700元不等,再以678至789元不等价格出售,非法获利约100万元。

另名35岁朱姓男子则在三重区住处被查获,警方扣押行动硬碟1个(内含15万7688个数位档案)、笔记型电脑1台(内含8万7997个数位档案)、行动电话1支、随身碟201个以及Google云端硬碟帐号存取权限1组。

朱嫌透过中国大陆网站及论坛支付500至1000元不等入会费,下载盗版游戏与音乐,再以400至800元不等价格出售,估计非法获利约250万元。

警方初步估算,2名嫌犯自2023年起,透过上述方式非法销售盗版商品,交易量累计近3000笔,非法所得共约350万元,侵权市值高达新台币3亿240万1200元。

警方依《商标法》第95条、第97条及《著作权法》第91条、第92条规定,将2名嫌犯移送新北地检署侦办。

警方呼吁,消费者应避免透过来源不明的管道取得游戏软体及音乐著作,应迳向原厂直营或官方授权销售管道购买,并呼吁民众切勿以身试法,刑事局将持续加强查缉侵害智慧财产权案件,取缔非法保障合法,宣示政府打击不法之决心,以确保商标权人、著作权人及消费者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