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偷装针孔…大姑录到「弟媳激战小王」!人夫头顶炸绿还要赔钱

人夫怀疑妻子与其他男人搞暧昧,请担任房仲姊姊屋内装设针孔。(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戴若涵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人夫拜托担任房仲的姊姊卖房,因怀疑妻子利用要卖的空屋与他人出轨,便偷偷拜托姊姊在屋内装设针孔,果真录到妻子与另名男子在屋内发生性行为。事后妻子认为隐私权遭侵害气炸提告,法院日前判人夫与其姊应连带赔偿人妻15万元,可上诉。

人妻主张,她将房屋委托给房屋仲介公司销售,由大姑负责套房销售事宜,因此有套房磁扣钥匙,没想到大姑2018年1月20日竟然受到丈夫的指示,偷偷在套房内流理台厨具上方的天花板与照明饰板之间安装针孔摄影机,窃录她在屋内的行为,严重侵害隐私权,她决定向丈夫、大姑提告请求连带赔偿100万元,另外,也向房屋仲介公司、大姑请求连带赔偿100万元精神抚慰金

人夫与大姑不否认有装录影机,但辩称,当时房屋委托销售期间是空屋状态,2人却接获其他销售告知有人使用套房,他们是为了要看谁使用套房,才会在屋内安装录影机,就算确实侵害到人妻的隐私权,求偿金额也太高,且透过录影内容可知,人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性行为,人夫所受的心理难堪、痛苦肯定超过人妻,双方和解后也已经销毁录影内容。

房屋仲介公司则称,2016年受到人妻的委托销售房屋,公司便交由大姑负责,安装录影机的行为是大姑与人夫私下进行,公司全然不知,强调公司对受雇人员的任用及监督都已经尽了相当注意,且大姑装设时相当保密小心,就算公司加以注意仍无法避免。

▲人夫姊姊在屋内装设针孔摄影机,录到弟媳激战小王。(示意图资料照/记者沈继昌翻摄)

经新北地方法院调查,人夫、大姑在刑事诉讼部分,被依共同犯违法监察他人通讯罪,各处有期徒刑3月,缓刑2年。人夫曾称,姊姊的同事带看套房时,曾遇过自称是屋主女人及一名男子在套房内,「当时我婚姻确实感觉有点不一样,所以怀疑妻子及不明人士有使用过套房」;大姑也坦承,同业间相传人妻与一名谢姓男子常常同进同出套房社区,自己也目击过,才怀疑2人会在套房内活动,跟弟弟讨论过后,遂进入套房内装设针孔摄影机。

法院认为,上述事证足以证明姊弟俩是因为怀疑人妻与他人有暧昧关系,才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偷装针孔,窥视人妻在套房内的活动,就算夫妻双方有忠贞义务,但配偶一方也不能全盘监控对方日常生活及社交活动,不能以怀疑或有调查配偶外遇借口来窥视、窃听,认为两人侵害到人妻的隐私权,应连带赔偿人妻15万元;至于房屋仲介公司则是没有提出证明自己选任、监督大姑职务的执行已尽到相当的注意,判公司与大姑也应连带赔偿人妻15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