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未上市柜股票 2021起课税
因应投机炒房,去年底立法院三读通过所得税额基本条例修正案,未上市柜证券交易所得自2021年起再度列入基本税负制范围。国税局表示,若个人2021年出售未上市柜或私募股票等赚取差价,必须在2022年5月申报综所税基本税额。
为防堵大户利用未上市柜投机炒房歪风,立院在2020年底三读通过《所得基本税额条例》修正案,将个人未上市柜股票交易所得恢复计入个人基本所得额课税,即为个人「境内外」所得减除670万免税额后、适用20%税率,惟成立五年内高风险新创企业可排除适用。
高风险新创定义有三种,包括新创企业自行向经济部申请列为高风险新创、登录创柜板后两年内申请转为高风险新创、适用产创23-2天使投资人条款,只要未涉及逃税或炒房情况,投资人投资高风险新创的证交所得可免征最低税负。
但官员指出,如果个人是投资非高风险新创公司、有未上市柜公司证券交易所得情况,必须在5月申报所得税时填写「个人所得基本税额申报表」申报基本税额,而且要保存收款、付款纪录、证券交易税缴款书、买卖契约书或其他足资证明的文件,像是新股权利证书、股款缴纳凭证等供国税局查核认定。
若漏报未上市柜证交所得且涉及漏税情况,除补税外,还要处所漏税额2倍以下罚锾。不过若短漏报金额偏低或自动补报享免罚条款,依税务违章案件减免处罚标准、税捐稽征法规定,漏报所得额低于25万元、漏税额在1.5万元以下或个人在税局查核前主动补税免处罚。
举例来说,A先生2021年无其他所得,但当年度有未上市柜证交所得800万元未申报。依照所得税额基本条例规定,A减除670万元免税额后,剩下130万元适用20%基本税负、应缴税额为26万元。但A因涉及漏报,除了补税外,最高将裁处52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