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男尿洒警局嫌判囚6月太重 用「超奇葩理由」上诉遭驳回
彰化地院对被告李男大闹工地及派出所等行为,依恐吓及妨害公务等罪判处应执行9个月徒刑。(示意图/shutterstock)
彰化1名59岁的李姓男子,去年大闹工地及尿洒派出所,一审时被依恐吓及妨害公务等罪判处应执行9个月徒刑。李男不满妨害公务罪的部分被判6个月太重,提起上诉,并称自己有包皮过长并包茎等情形,尿不准,且当时警方要将他上铐,他才会躁郁症失控犯案,应从轻量刑。法官认为李男前科累累,驳回其诉。
去年8月27日,李男持其所有不具杀伤力,但酷似真枪的空气枪前往彰化师大进德校区工地办公室,怒斥施工人员播放音乐过吵,并将枪口对准现场包商的头部,同时出手殴打包商腹部两拳,恫吓「你怎么不还手,你以为这是假枪喔!」等语。
警方到场以现行犯逮捕李男,并将其带回彰化警分局泰和派出所制作笔录。李男刻意于如厕时将尿液喷洒于地面,且不愿于如厕后洗手,还刻意挥舞双手,见警方要对其系炼警械脚铐,竟张口试图含咬员警手臂,并辱骂「难怪你们警察会被杀死!活该!」等语。
李男被警方告知其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时,又以「妨害你妈」等语辱骂庄姓警员,且以右手肘攻击庄员腹部,造成庄员腹部红肿成伤。
上述李男所涉案件经检察官声请以简易判决处刑,其所涉恐吓危害安全罪,因是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4月;妨害公务执行罪的部分,李男也是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6月。李男不满其所涉的妨害公务罪判刑太重,遂提上诉。
李男指称,他有包皮水肿、包皮过长并包茎之情形,于小便时需以手辅助调整排尿方向,但因当时戒护员警未解开手铐,而有所误会,且员警又对上脚镣,他因为有躁郁症,一时情绪失控,才会犯下本案,他已知道错了,原审就妨害公务部分量刑过重,希望从轻量刑。
法官审理认为,李男被警察当场逮捕后未见收敛,对警察暴力相向,出言讥讽贬辱,滥提提审、陈情各级警政机关,无端耗费诸多警政侦查资源,态度可谓顽劣;此外,李男也是累犯,且有恐吓取财、强盗、抢夺、妨害自由、伤害等多项暴力属性的犯罪科刑纪录,审酌后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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