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罗溪惊见「鸭头」捕狗笼 防疫所忧捕狗宰杀加紧勘查

中彰投交界猫罗溪流域近来出现绑着鸭头的捕狗笼,民众怀疑有不肖人士诱捕流浪犬后贩售宰杀牟利。(民众提供/孙英哲彰化传真)

中彰投交界猫罗溪流域近来出现绑着鸭头的捕狗笼,民众怀疑有不肖人士诱捕流浪犬后贩售宰杀牟利。(民众提供/孙英哲彰化传真)

中彰投交界猫罗溪流域近来出现绑着鸭头的捕狗笼,民众怀疑因该地有野狗群出没,因此吸引不肖人士捕狗,目的很可能是宰杀牟利,呼吁主管机关注意。彰化县动物防疫所今天指出,将派员到场勘查,若查获有捕狗宰杀等情事,将依法送办。

猫罗溪河床长年有流浪犬出没,有动保团体在该地定点设置铁龙等诱捕设施,希望能替流浪犬只等进行绝育,以减少严重的流浪动物问题。

然近来出现奇怪现象,不但动保团体的诱捕设施遭窃,动保团体为此张贴公告「温馨提示」,该地还出现绑有鸭头的不明捕狗笼。

直击民众说,他曾在前年看到猫罗溪有绑着鸭头的捕狗笼,消失一阵子后,没想到今年1月初又卷土重来,这些铁制捕狗笼又大又重,因此不可能是移工骑车载来的,最有可能就是不肖人士开货车载运放置,捕狗后疑为贩售给一些少数的特定餐馆后,宰杀食用,实在相当可恶。

彰化县动物防疫所长董孟治指出,该所尚未获报有不肖人士在猫罗溪捕狗宰杀,而在该地设置绑着鸭头的捕狗笼确实有些可疑,该所近日将派员到场了解。

根据《动物保护法》第25条规定,若有宰杀、故意伤害或使动物遭受伤害,致动物肢体严重残缺或重要器官功能丧失,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金。

另外,同法第27条规定,若有贩卖、购买、食用或持有犬、猫之屠体、内脏或含有其成分之食品或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禁止宰杀动物之屠体,违者可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锾。